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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的5大优势、1大劣势、1大机会、6大威胁

关键词:

东莞市富祥劳务派遣

2021/7/19

1.SWOT分析

所谓SWOT分析,是在对企业内外部竞争环境和竞争状况进行分析的基础上,通过研究,列出与研究对象密切相关的主要内部优势和劣势、外部机会和威胁。然后运用系统分析的思想对各因素进行匹配分析,得到了一系列相应的结论,这些结论往往是决定性的。

运用这种方法,可以对研究对象的情况进行全面、系统、准确的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制定相应的发展战略、规划和对策。

根据企业竞争战略的整体概念,企业的竞争战略应该是企业所能做的(即企业所能做的)和所能做的(即企业所能做的)的有机结合。组织的优势和劣势)以及公司能做什么(即环境机会和威胁)。

SWOT分析

2.劳务派遣SWOT分析

分析

优势1:降低企业成本

由于用人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的关系不是劳动关系,因此不必缴纳社会保险费,也省去了工资、社会保险费等劳动管理负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补偿金,节省了引进成本、管理成本、社会保障成本和人员流动成本,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管理效率。

优势2:易于员工管理

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的人事管理,避免了招聘、保险、协调等各种劳动和人事琐碎手续。用人单位不仅节省了各类人事管理费用,而且减轻了管理人员的负担。

优势3:可转让公司的风险

用人单位可以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约定用工标准、人数和待遇,经用工单位组织招聘、选拔、考核,将候选人名单移交用工单位。用人单位发生工伤或者辞职的,可以支付工伤保险金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并转移劳动力成本。

优点4:避免准备和控制总工资的规定

这对国有企业特别有用,因为不需要与工人建立直接的劳动关系,从而避免对劳动力和工资总额的控制。

优势5:减少劳资纠纷

好的劳务派遣单位通常有专门的劳动争议处理专业人员,负责协助用人单位解决与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争议。熟悉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在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工资、社会保障等问题上可以通盘操作,劳动争议发生的可能性小于直接就业。

工人的优势

优点一:能充分体现个人的职业自主性,由于劳务派遣企业建立了个人劳动关系、档案和社会保障关系,派遣期满后,用人单位可以自由流动,选择能充分发挥其能力的岗位。

第二个优势:在劳务派遣合同期限内,劳务派遣企业成为主要的用人单位,在执行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福利时,可以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政策执行。限度地保护被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

优点三:实行劳务派遣后,在不影响原有工作的前提下,可以依法建立各种劳动关系,寻找更多的机会和空间展示自己的才华。

综上所述,劳务派遣实施后,用人单位的管理职能得到了程度的净化,减轻了用人单位的工作量,使企业能够集中精力参与市场竞争;同时,就业方式的转变进一步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W分析

就业率低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控制用工人数,用工人数不得超过用工人数的百分之十。它是指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数量与用人单位派遣员工数量之和,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用人单位派遣员工的空间。

或分析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数量,劳务派遣人数不得超过其总就业人数的百分之十。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数量与用工派遣人数之和,无疑极大地限制了用工派遣空间的使用。

但是,由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和外国金融机构在中国的代表机构不符合中国境内用户实体的资格,《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和外国金融机构驻华代表机构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用人单位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国际远洋船员以劳务派遣的形式,不受临时、辅助、替代和劳务派遣岗位比例的限制。随着我国经济的日益开放,外资企业和金融机构在华常设机构不断增多,劳务派遣在这一领域仍有着广阔的生存和发展机遇。

分析T

劳务派遣单位

威胁一: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擅自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威胁2:劳务派遣单位不完全了解雇主的就业要求,导致被派遣工人不符合雇主的就业要求并被遣返。这就构成了非法退货,如果用人单位实力雄厚,劳务派遣单位此时必须同意,如果用人单位不能及时退货,劳务派遣单位就不能及时找到新的用人单位由于目前法律对解除劳动合同有严格的限制,派遣单位将面临支付报酬的法律风险。

威胁三:劳务派遣单位违反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吊销劳务派遣单位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威胁四:劳务派遣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的规定,依照《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执行,即劳务派遣单位非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派遣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义务或者不再履行劳动合同的,派遣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

威胁5:劳务派遣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非法约定试用期。同一被派遣劳动者约定了两个试用期,并非法履行了约定的试用期,派遣单位应当按照被派遣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月工资和法定试用期支付报酬。

威胁六:用人单位对被派遣劳动者违法造成的损害负连带责任。

对于雇主

威胁1:当劳务派遣单位没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时,如果认为与“劳务派遣”建立劳动关系不受法律管制,需要进一步的法律或司法解释。

威胁二:用人单位违反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威胁三:用人单位利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岗位,未依法通过民主程序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用人单位拒不改正的,视为双方建立了法律未规定的劳动关系,对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威胁四: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遣返被派遣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威胁五:用人单位对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威胁六:用人单位违反“三个特点”或者比例过高使用派遣劳动者的,根据《劳务派遣暂行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使用的劳务派遣人员人数,在本规定实施前超过其总就业人数的百分之十的,二、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二年内,拟订调整方案,减至规定比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12月29日)公布前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期满的,2012)自本规定生效之日起两年,依法可以继续执行,直至期满。用人单位应当将调整后的就业计划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本规定施行前使用的劳务派遣人员减少到规定比例后,方可聘用新的劳务派遣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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