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来车辆加油时,加油车辆的司机、乘坐人员进站后不得影响加油站的安全 。
2.加油车辆到限定位置后要熄火,司机不得在此修理和擦拭汽车。
3.加油员应亲自操油枪,油枪应牢靠地插入油箱的灌油口内,精力集中,认真操作,做到不洒不冒。
4.高强闪电、雷击频繁时,禁止加油作业。 送有车卸油时应暂停加油。不给塑料容器加油。
5.加油机发生故障或发生危及加油站安全情况时,应立即停止加油。 发生跑、冒、洒油时必须待清理完现场后,加油车才能启动离开。
6.对作业中洒在地面上的油品要及时处理,不得用化纤织物擦拭加油机、汽车油箱附近车体和地面。
7.加油站停止营业时,必须关闭加油机,切断电源,锁好机门.
8.向油桶灌装时,必须掌握微机安全容量,不得超量灌装。200L桶灌装汽油时不超过185L,20L不超过18L。
9.微机控制和管理的加油站,应有可靠的连锁装置及显示报警,在液位超高、票卡不符、静电未接通,加油超量等不正常情况下,拒不加油或停止加油,并有显示和声光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