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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动态

城东区关于每月开展“慈爱之心 援助之手”法律援助宣传日活动的通知

2014-09-10

西宁市城东区司法局文件
东司发〔2014〕52号


区各法律工作援助站,各对接律师事务所,各法律服务所:
    在深入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发挥政府有效职能,结合《法治东区建设纲要》总体部署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为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的重要作用,组织实施好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这项民生工程,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的知晓率,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增强社会各界对法律援助的了解、信任和支持,拉近群众与法律援助的距离,结合我区实际,决定自2014年9月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健全国家司法救济制度,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努力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加大对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满足民生法律需求,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工作思路和要求,坚持不断强化传统法律援助宣传阵地,坚持不断开创新的法律援助宣传手段,坚持不断深化法律援助宣传效果,强化氛围,形成人人重视、人人参与、人人尽责的浓厚法律援助宣传环境,持续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持续提升群众的法律援助知晓率,持续提高法律援助在创新社会管理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二、活动主题
    “慈爱之心 援助之手”城东区法律援助宣传日活动;
三、活动时间
    为把法律援助宣传工作落实到群众身边,形成宣传工作长效机制,决定从2014年9月至2015年8月,每月第三周的星期五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每次宣传时间不少于2小时,宣传活动为期一年。
四、活动内容
    1、宣传活动紧紧围绕我区“十二五”规划目标,以“六五”普法主要内容为重点,突出以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为对象的援助重点,持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普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和社会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以展出系列展板、主题横幅,
发放宣传画册、典型案例、服务指南、便民联系卡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广泛宣传。
    2、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区法律援助中心门前繁华路段集中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3、围绕活动主题,发动辖区单位力量,充分利用LED显示屏等资源,扩充为法律援助宣传阵地,大力营造宣传活动氛围。
    4、区法律援助中心提供集中宣传的部分宣传资料及桌凳,参加集中宣传的各法律援助工作站,需自带“法律咨询”牌、与业务相关的专业法宣传资料、横幅等。
五、几点要求
    1、各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服务所、各对接律师事务所要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参与区法律援助中心组织的集中宣传活动,将集中宣传作为最直接的普法方式,将法律援助作为为民办实事的最佳渠道,充分发挥我区各项法律资源,为广大群众释疑解惑,提供服务。
    2、要正确处理好宣传工作与接待咨询、案件受理审批、质量监督等工作的关系,做到统筹兼顾。要注重把法律援助宣传活动与司法行政其他宣传工作结合起来,做好整合,形成合力,增强效果。要注重通过宣传树立法律援助工作务实为民的社会形象,树立法律援助工作者热情、文明、专业、高效的职业形象,树立法律援助部门实心服务、真心服务、诚心服务的窗口形象。
    3、要做好资料收集整理上报工作。活动期间区法律援助中心要做好影像、图片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及时反映上报活动情况。

城东区司法局
2014年9月10日


抄送:市司法局,市法建办,市法律援助中心。
区委、区人大、政府办、区政协、区政法委、
组织部、宣传部、区委群众办。
城东区司法局                     2014年9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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