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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动态

以法治文化为先导推进“民主法治社区”建设

2015-07-01

    兴隆社区地处厦门市湖里区,辖区面积2.5平方公里,现有常住人口9632,外来人员12000多人,工厂企事业单位500多家。兴隆社区是厦门市随着经济特区建设开发,最早从农村转变成城市社区中的一个,曾经摸索整理出厦门市社区中首个《社区自治章程》和《社区居民公约》,为厦门市社区建设作出过有益的探索。近年来,我们按照《湖里区关于创建民主法治社区的实施意见》要求,以法治文化为先导,努力推进民主法治社区建设,有力地推动了社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为社区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先后荣获福建省青年文明社区、省未成年零犯罪社区、省巾帼文明岗,厦门市优秀家庭教育学校、市文明社区、市社区建设示范社区等30余项荣誉。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明确定位,形成网络

    近年来,随着社区大量商住楼的兴建,常住人口和外来流动人员集聚增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法制意识淡薄,这给和谐社区建设带来了一定的压力。通过调研走访,社区领导班子认识到提高社区居民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是营造和谐稳定社区环境的基础,也是建设民主法治社区的前提。同时还意识到,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在内容上要贴近群众,符合群众需求;在形式上要喜闻乐见,群众愿意参与。2005年,在区司法局和街道党工委的支持和指导下,我们提出了“以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为切入点,以提高社区居民法律素质为核心,以促进社区民主自治为目的”的“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工作思路。

    在“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中,我们积极抓组织领导,抓队伍建设,培育骨干形成网络。一是成立“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由社区居委会党总支书记为组长,各委员、居民小组长为成员,并制定了《兴隆社区关于创建民主法治社区的实施方案》,把“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作为事关社区稳定、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二是组成的“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网络 为把这项工作全面推开,居委会还组建了由共青团、退管会、老人协会、调解委员会以及辖区内各中小学等单位组成的“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网络,切实保障普法宣传工作的有效开展。三是组建社区法制文艺骨干队伍 为使民主法制社区的创建活动搞得有声有色,特色鲜明,由治区办牵头成立了由退休老干部、老法官、老检察官和老教师组成的湖里区社区《百案说法》宣讲团,特别邀请具有“厦门市名片”之称的著名说书家范寿春先生为顾问,社区还聘请社区有文艺特长的老同志成立社区法制文艺队伍。形成了社区领导亲自挂帅、普法干部具体负责、辖区单位分工配合、社区居民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与时俱进、务实创新

    几年来,我们以载体创新为突破口,结合“人文型”社区建设,把法制宣传教育与各类文化活动融为一体,通过法制文艺形式,不断拓展法制宣传工作的新领域、新形式、新渠道,使法制宣传工作进一步向广度和深度拓展。为此,我们确定了“五个一”的具体工作内容。

    一是创办一张报纸。创办厦门市首张社区报《兴隆社区报》。社区聘请退休到社区定居的原新疆《石油报》主任编辑关奎林同志为社区报主编。《兴隆社区报》开设“新法解读”、“以案说法”、“居民论坛”、“新事新风”、“第二故乡”等栏目,以居民关心的问题为主要内容,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和社区的新人新事。许多栏目很受社区居民喜爱,如“居民论坛”汇集了居民关心的小区物业管理,邻里关系等内容,居民们踊跃投稿参加讨论;“第二故乡”汇集外来员工在厦的工作感受和维权经历,使他们寻找到“家”的感觉。

    二是设立一个中心。 设立“社区居民法制教育中心”。 以社区市民学校为阵地,以普法讲师团和社区志愿者为主要力量,有重点地开展面授教育,做到讲课对象多级分类,因人施教;讲座方式形式多样,讲座、咨询、座谈、演讲[FS:PAGE]相结合,不搞“一言堂”;讲座选题贴近生活,居民需要什么就讲什么,不搞花架子,杜绝走形式。从假货辨析投诉到物业邻里关系,从卫生安全环保到文明和谐法治,讲座包罗万象,实用有趣,因此广受社区居民欢迎。

    三是办好一个书屋 。 办好“新世纪青少年书屋”和“社区青少年绿色网吧”;社区为改善青少年(特别是外来员工子女)课外休闲和学习阅读环境,特地在社区活动中心设立“新世纪青少年书屋”,并设法从有关部门申请到2000多册的科普、法制书籍,提供青少年阅读。为正确引导社区未成年人远离不良网吧,社区还在青少年书屋旁增设一个“社区青少年绿色网吧”,设立专人管理,明确规定青少年上网的时间及上网的范围,指导青少年通过网络查找信息获取知识。每年假期社区还聘请辖区学校的教师和社区志愿者组织网络知识培训,既满足了青少年获取知识健康上网的要求,又丰富了社区青少年的业余文化生活,通过一系列活动场所的设立,社区沉迷于网吧的青少年减少了,家长们纷纷表示孩子上绿色网吧他们放心。

    四是开设一个说书场。 开设社区《百案说法》法制说书场。这种形式很受社区群众欢迎,我们把发生在身边的实际案例改编成为一个个生动的故事,编印成《湖里区社区百案说法故事集》,用说书的形式对居民宣讲,寓法制教育内容于故事之中,让居民在接受法制教育时,既不会因为枯燥的法律条文而感到乏味,又能通过生动形象的故事内容加深对法律法规的认知和理解。此一做法,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肯定,《法制日报》(2007.6.3)、《中国普法网》、《福建普法网》都做了专题报道。

    五是成立一个剧社 。聘请社区有文艺特长的老同志成立“社区法制文艺剧社”,下设有“南音社”、老年说唱团和小品剧组。社区法制文艺宣传队精心组织创作一批有时代特色和地方特点的法制文艺作品,编排成法制文艺节目。如为配合家庭和谐,尊老敬老而编排的一曲南音说唱《敬老歌》,娓娓动听,感人肺腑;为配合禁毒教育而编排的小品《回来吧,孩子》,演员们深情并茂的演出,使观众们热泪盈眶,起到了很好的教育效果。每逢节假日,各种社区文化演出活动精彩纷呈,人们自娱自乐,在享受着生活的同时,也接受着法治文化的熏陶。

(三)学以致用,普治并举

    通过“民主法治社区”的创建活动,营造社区法治文化,社区群众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得到了提高,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不断加深,也激发了他们关心社区事务,参与社区管理的热情。从而,进一步的促进社区的民主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是社区管理民主。通过召开社区党员大会选举社区党总支委员会,即按照要求,选举产生了社区成员代表、社区居委会和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先后制定了《社区自治章程》、《社区管理协约》和《社区居规民约》等30项制度,并将这些制度汇编成册。社区重大事务都必须经社区党建联席会议研究并提交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审议决定。

    二是居务行为规范。组建社区法律顾问小组,明确顾问职责,建立定期联系制度;设立公示栏,做到凡是涉及居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一律公示;社区还实施“一站式”管理,“一条龙”服务,公示办事权限、内容、程序、时限、结果,简化办事程序。

    三是民主监督广泛。社区大力开展“社区事务听评会”活动,把社区的建设、服务、管理工作的难点和居民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提前一周在社区公示栏内公示,先让“听评”代表们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听评会由社区党组织主持,主办部门汇报工作事宜后,代表们进行评议,议事监督委员会实施全程监督。

我们在“民主法治社区”创建中的几点体会:

    一是明确定位是前提。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必须有一个准确的定位。要根据社区的实际情况和其人员特点、条件、资源来确定工作的手段和方式,以达到最佳的预期效果。由于我们的社区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外来人员多,业余文化生活贫乏,针对这一现实,我们充分利用曾获得全国城市设计“鲁班奖”的花园式小区这一较好环境设施,充分发挥退休编辑、北京舞蹈学院的退休教师和“南音社”等一批高文化素质、热心于社区公益活动的文艺骨干队伍的力量,采用法治文化的手段开展普法教育活动,收到了极好的社会效果。

     二是群众参与是基础。在创建工作中必须广泛动员,以社区居民群众为主体,组织社区居民有序参与,提高他们的主人翁精神和主动参与意识,通过实际的参与来提高居民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从而使他们自觉的参与到民主法治社区的建设中来。

    三是形式创新是关键。 “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是一项新生事物,因此,创建活动必须与时俱进,不断创新。通过形式创新,寓教于乐以达到宣传效果的最大化。“教”的目的是促使人们崇尚美德、正义、秩序和法律, “教”必须通过各种形式创新的“乐”的手段得以实现,因此,形式创新是关键。只有符合群众需求,喜闻乐见的创新形式,才能真正的起到寓教于乐、借舟出海的最终目的。

    四是学以致用是目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是简单的将个别法律常识传授给居民,因为仅有了法律知识还不等于能够把法律规定化作了自己的自觉行为,法制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学以致用,用法的过程也是法制实践的过程。学与用是一对辨证关系,学用结合,学以致用是促进法制宣传教育,深化普法的关键。

    我们在社区民主法治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经验和成效,但由于这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创建工作本身尚有许多不规范、不完善的方面,但我们有信心,通过不懈地努力和实践,在更广的范围内、更高的层次上,把社区民主法治建设工作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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