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代替 GB/T18046—2000《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
与 GB/T18046—2000相比,本标准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组分与材料”一章(本版第4章);
———矿渣粉的比表面积要求由“S75、S95、S105矿渣粉比表面积均不小于350m2
/kg”改为“S75级
≥300m2
/kg、S95级≥400m2
/kg、S105级≥500m2
/kg”(2000版第4章,本版5.1);
———矿渣粉的流动度比由“S75级不小于95%;S95级不小于90%;S105级不小于85%”改为“S75
级、S95级和S105级均≥95%”(2000版第4章,本版5.1);
———氯离子含量由“不大于0.02%”改为“不大于0.06%”(2000版第4章,本版4.1);
———烧失量试验方法条文中增加“由于矿渣在灼烧过程中硫化物的氧化引起烧失量测定误差,因此
试验结果需校正。”(2000版5.1,本版5.1);
———检验规则中增加了检验项目要求(本版7.2.2);
———检验规则中增加了型式检验(本版7.3);
———交货与验收规则进行了补充规定(本版7.5.1、7.5.2、7.5.3);
———对比水泥由“符合 GB175《通用硅酸盐水泥》规定的强度等级为42.5的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
酸盐水泥,且7d抗压强度35 MPa~45 MPa,28d抗压强度50 MPa~60 MPa,比表面积
300m2
/kg~400m2
/kg,SO3 含量(质量分数)2.3% ~2.8%,碱含量(Na2O+0.658K2O)
0.5%~0.9%。”(2000版附录 A.3.1,本版附录 A.3.1);
———增加“矿渣粉玻璃体含量”选择性指标及相应的试验方法(本版第5章和附录C)。
本标准附录 A、附录B、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水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4)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上海宝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中冶集团建筑研
究总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唐山唐龙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江苏
沙钢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永钢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南京梅宝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云南瑞安建材投资有限
公司、福建源鑫建材有限公司、建材工业技术情报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颜碧兰、江丽珍、刘晨、王昕、朱桂林。
本标准于2000年4月3日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粒化高炉矿渣粉的定义、组分与材料、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
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作水泥混合材和混凝土掺合料的粒化高炉矿渣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75 通用硅酸盐水泥
GB/T176 水泥化学分析方法(GB/T176—1996,eqvISO680:1990)
GB/T203 用于水泥中粒化高炉矿渣
GB/T208 水泥密度测定方法
GB/T2419 水泥胶砂流动度测定方法
GB/T5483 石膏和硬石膏(GB/T5483—1996,neqISO1587:1975)
GB6566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T8074 水泥比表面积测定方法(勃氏法)
GB9774 水泥包装袋
GB12573 水泥取样方法
GB/T17671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GB/T17671—1999,idtISO679:1989)
JC/T420 水泥原材料中氯的化学分析方法
JC/T667 水泥助磨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粒化高炉矿渣粉 犵狉狅狌狀犱犵狉犪狀狌犾犪狋犲犱犫犾犪狊狋犳狌狉狀犪犮犲狊犾犪犵狆狅狑犱犲狉
以粒化高炉矿渣为主要原料,可掺加少量石膏磨制成一定细度的粉体,称作粒化高炉矿渣粉,简称
矿渣粉。
4 组分与材料
4.1 矿渣
符合 GB/T203规定的粒化高炉矿渣。
4.2 石膏
符合 GB/T5483中规定的 G类或 M 类二级(含)以上的石膏或混合石膏。
4.3 助磨剂
符合JC/T667的规定,其加入量不应超过矿渣粉质量的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