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放弃修复保证金
国土资源部最新的统计数据显示,全国有七成以上的矿山未得到有效治理。更为严峻的形势是,随着原材料价格的下跌,行业的不景气让矿山企业更不愿意投入资金做矿山的后期修复。一些极端的案例已经出现,不少矿山企业宁可放弃此前上交的矿山修复保证金,直接申请破产也不愿背负后期治理的巨大包袱。
由此,导致矿山修复出现了巨大的资金缺口。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国土资源部鼓励各地可积极探索以银行保函等形式缴存保证金,以及保证金预支等制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但要真正解决矿山修复难题,显然这只是开始,政府部门和矿山企业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经济观察报从国土资源部了解到,截至2014年,全国累计毁损土地303万公顷,全国仍有约220万公顷损毁土地面积没有得到有效治理,占全国损毁土地的73.3%。
国土部在全国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建设,2013年,全国各省已经全部出台并实施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以“企业所有、政府监管、专款专用”为原则,要求矿山企业在采矿过程中以及矿山停办、关闭或闭坑时,履行地质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义务,验收合格后,按义务履行情况返还相应额度的保证金及利息。
但是,中国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目前只在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中予以明确,各省市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还存在缴存与治理不匹配,返还率低,缴而不治、一缴了之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