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5日—6月2日县教育体育局学前教育科联合安全管理办公室、职成民教科、后勤服务中心、各中心校幼教干事对全县审批注册的幼儿园进行了年检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认定工作。根据年检通知要求,年检结论分为“合格”、“整改”、“不合格”三种。凡是年检合格的民办幼儿园,并且符合收费标准要求的,可以认定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定为整改的幼儿园在未完成整改前不得定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凡定为年检不合格的幼儿园,在未达到合格等次之前,不得招生,限期整改后仍然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办园资格,收回办园许可证;拒绝年检、不接受年检处理决定的,取消办园资格,并向社会公告。
8月21—22日,县学前教育科、安全管理办公室针对督促整改的幼儿园再次进行了复查,形成最终的年检结论。年检合格幼儿园124处,需整顿的幼儿园6处,停办1处。65处民办幼儿园通过普惠性的民办幼儿园认定。名单如下:
201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