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中心校、县直各学校、各民办学校:
接县地名办通知,之前填报的“房屋”信息用新的表格填写,请各学校完善信息。为提高填报质量,现提供一个参考模板(实验中学房屋),可下载后对照参考。
填报要求:
1.红字部分不要填写。
2.关于汉语拼音。打出汉字并选定,利用“格式——中文版式——拼音指南”拼出汉语拼音,然后复制黏贴到电子表格,去除汉字即可。
3.一个学校一个表格,房屋建筑填写为主体建筑(无需填报多个)。一定要附上房屋建筑的全貌照片。
4.按照县地名办要求,本周三报送yutaijiaoyu@126.com。
电话:3321369
县教体局办公室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