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学仪器站,济宁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仪器科:
经局分管领导批准,我市第七批实验室建设规范化学校评估验收工作将于2014年10月27日至31日进行。为确保评估验收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评估验收准备
(一)评估验收组直接进入受查学校,不再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
(二)各申报学校要备好自查表、学校实验室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和有关数据资料至少3份。
(三)评估验收组日程安排:每天上午2个学校、下午2个学校。第一个县负责安排车辆接站,第二个受查县负责到上一个县接站。
二、验收程序
(一)校长汇报。以强化实验室管理为中心,突出实验教学、实验室队伍建设、仪器更新配备等,时间不超过10分钟,做到言简意赅,表达流畅清晰,提倡用课件形式汇报。
(二)分项检查。评估验收划分三个小组:一组实地查看实验室设施、仪器配备;一组检查实验室管理;一组检查实验教学、实地听课。通过核查设施设备、查找档案资料,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进行问卷调查等,获得相关信息。
(三)在每一学校评估完成后,评估验收组即对该学校进行简单意见反馈,但不当场宣布是否通过验收。
三、验收纪律
(一)各学校评估验收准备工作和情况汇报要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
(二)评估验收期间,被评估学校不得组织师生列队欢迎,不得影响正常教学秩序。中午吃工作餐,禁止饮酒,陪同人员1-2人。
附件:济宁市第七批实验室建设规范化学校验收日程安排表及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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