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电教中心(站)、各子课题学校:
由我馆组织管理的全国教育信息技术“十二五”规划课题《中小学机器人教育应用研究》,在全市中小学机器人教育实验室试点学校开展以来,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对引领和推动机器人实验室建设,推广机器人教育成果发挥了重要作用。截止目前,第一批和第二批试点学校随着实验室建设完成,已经结题。为做好第三批和第四批机器人教育实验室试点学校机器人教育研究课题子课题研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边建设,边研究,边应用、边推广”的工作思路,申报和承担《中小学机器人教育应用研究》已经纳入申报中小学机器人教育实验室试点学校的条件,已经公布的第三批和第四批机器人教育实验室试点学校,在机器人教育实验室建设的同时,应该同步完成课题申报工作,作为《中小学机器人教育应用研究》课题研究子课题学校,开展课题研究。
二、《中小学机器人教育应用研究》子课题课题研究情况,作为考核指标,已经纳入机器人教育实验室中期评估和达标验收的条件,将作为第三批机器人教育实验室试点学校验收和第四批机器人教育实验室中期评估工作的重要内容。
三、第三批机器人教育实验室试点学校,已经完成课题申报并扎实开展了课题研究,取得了突出成果,符合结题条件的,可以申请今年下半年结题。按照“自评――申报――评审――结题”的工作程序,各子课题学校先总结开题以来的研究工作,进行自我评估,写出结题申请书,经县市区电教部门批准,结题材料由县市区电教中心(站),以县为单位,上报市电教馆总课题组,总课题组组织专家组对结题材料进行初审,到学校审查现场结题。
四、没有完成课题申报的第三批机器人教育实验室试点学校可以随同第四批机器人教育实验室试点学校申报课题,总课题组集中审核材料同时立项,并于明年下半年结题,结题方式和前两批一样采用通讯结题的方式,由市电教馆总课题组组织专家组集中对上报材料进行评审,对符合结题条件的,书面结题。
五、有关要求
1、关于人员调整。个别子课题学校课题负责人及实验教师变更的,需由学校子课题组提出书面申请,一式3份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由市总课题组批准后,结题鉴定书和结题证书人员方可按调整后人员给予结题。
2、关于上报材料的要求。所有上报文字材料要报文本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电子文档用word格式,文本文档用A4纸打印3份。标题用二号黑体,二级标题用4号黑体,正文用4号宋体。
3、各子课题学校填写的《申报评审书》和《结题鉴定书》与第一、二批相同。
4、参与申报立项和结题的各子课题学校务必于9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市电教馆,上报材料电子稿(发邮箱)和盖章后的文本材料同时上报。
联系人:胡连德 卢庆燕 电话:2651665
邮 箱:86727568@qq.com
济宁市电化教育馆
二○一五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