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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关键词:

鱼台发改局

2014-01-15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济宁北湖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济宁市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济宁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济宁市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阶选)
 一、基本情况
       济宁市位于山东省西南部,东经115°52'—117°36',北纬34°26'—35°57'。南北长167公里,东西宽158公里,总面积10685平方公里,耕地面积约781万亩。
       济宁市地跨黄、淮两大流域,地形东北高,西南低,山丘面积2093平方公里,占19.6%;平原面积5244平方公里,占49.1%;洼地面积1780 平方公里,占16.6%;湖泊面积1568 平方公里,占14.7%。境内有南阳、昭阳、独山、微山四个湖泊,统称南四湖,南四湖承接四省、八市、34个县31700平方公里的来水,南北长126公里,东西宽5—30公里。湖面面积1266 平方公里,其中上级湖602 平方公里,下级湖664 平方公里。
       市内流域面积在50 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93条,其中流域面积在1000 平方公里以上的大中型骨干河道8条,湖东有泗河、洸府河、白马河,湖西有梁济运河、洙赵新河、新万福河、东鱼河、复新河。东部有尼山、西苇2座大型水库,贺庄、华村、龙湾套3座中型水库,小型水库246座,其中小       
(一)型35座,小(二)型211座。
      济宁市属温带季风型气候,平均气温13.8℃,最高气温43.1℃(1966年7月19日),最低气温-22.3℃(1967年1月3日),无霜期200天以上,年日照时数历年平均2500小时左右,日照率为55%—60%,热量条件可满足农作物一年两作需要。
       济宁市多年平均降雨量为694.7毫米,主要分布在6—9月份,占年降水量的70%以上,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46亿立方米,人均占有水资源量558 立方米,仅为全国人均占有量的1/4,但与全省相比有一定优势,为全省人均占有量的1.67倍;亩均占有量为510 立方米,为全省亩均占有量的1.94倍。可见,我市在总量、人均占有量、亩均占有量上,都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是全省水资源相对偏多的地区。由于开采水平和水利工程配套设施不够完善等因素限制,全市水资源可利用量仅为30.2亿立方米,人均只有366立方米,仍不能满足工农业生产需要,属水资源缺乏地区。
       “十一五”期间,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项指标有了很大提高,截止2010年底,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542.8亿元,人均GDP 3.15万元,地方财政收入169.3亿元,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五年累计完成4420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7450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826元。
    二、水利发展与改革成就和面临的形势
      (一)“十一五”成就
      “十一五”期间,在省水利厅治水新方针指引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抓住水利建设大发展、大投入以及中- 2 -
央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的战略机遇,积极探索治水思路,超前规划,真抓实干,治淮东调南下工程实现历史突破,水库除险加固全面完成,河道治理效益突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稳步推进。全市共完成水利总投入74亿元(含济宁境内治淮东调南下及南水北调系列工程),较“十五”期间增长倍,其中:水利基建投入58.05亿元,较“十五”期间增长5.8倍(中央投资达30亿元,较“十五”增长17.6倍;省级投资达5.4亿元,较“十五”增长2.1倍,地方投资达22.65亿元,较“十五”增长3.2倍)。除南水北调工程因国家总体建设目标调整推迟外,“十一五”全市水利发展规划总体目标全面完成,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1.水资源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全市新建1座平原水库、9座河道拦蓄工程,实施济宁市引水入城工程、西苇—莫亭联合调水等一批区域调配水工程,新增供水能力2.68亿立方米,水利工程总设计供水能力达38.32亿立方米。全市有效灌溉面积达659万亩,新增除涝面积30万亩,旱涝保丰收面积达537万亩。南水北调东线一期济宁段工程加快推进,南四湖水资源控制工程适时启动,姚楼河闸、潘庄引河闸、大沙河闸、杨官屯河闸开工建设;两湖段长沟、邓楼泵站,引黄灌区灌溉影响处理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全面开工南四湖湖内疏浚工程和梁济运河段开挖、柳长河扩挖工程;地方配套工程前期工作有序展开;完成7处截污导流工程。
     2.防洪减灾能力大幅度提升。治淮东调南下续建工程建设顺利实施,完成湖东大堤加固工程,防洪标准提高到50年一遇至防御57年型洪水标准;实施湖西大堤加固续建工程,防洪标准达到20年一遇,部分地区达到防御57年型洪水标准;完成南四湖湖内浅槽工程,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全面完成处于鲁苏边界矛盾核心区的西股引河工程。国家规划内4座大中型及31座小(一)型水库和山东省确定的183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全部完成,大型水库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中型水库达到50—100年一遇。重点实施了泗河、赵王河、济河等24条中小河道整治,重点中小河道防洪标准达到了20年一遇。相继实施了一批城市防洪工程。共新建和加高加固堤防170公里。
      3.民生水利建设取得重大突破。“十一五”期间,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无论在投入还是效益上都实现了新突破。投入资金31.2亿元,比“十五”期间的增长13.6亿元,增长率为69%;提前一年完成全市300座排灌站维修改造,改善除涝面积66.72万亩,改善灌溉面积53.28万亩。解决了4645个自然村、436.49万人的村村通自来水问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比2005年初提高了54.5个百分点,达到了98.3%,全市农村饮水条件得到了极大提高。汶上县、邹城市、嘉祥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有序推进,完成了工程年度建设任务。库区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扎实开展,共补助到位后期扶持资金5.41亿元;2008年、2009年共到位移民后扶结余资金4190万元。
    4.节水型社会建设全面推进。对列入国家规划的陈垓、国那里引黄灌区实施了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建设规模为“十五”的2倍;以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为契机,相应进行了灌区末级渠系节水改造,加大了喷灌、微灌、滴灌等田间节水工程建设力度,新增高标准节水灌溉面积77万亩,全市节水灌溉面积达到269万亩;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59;全市万元GDP取水量下降到107.36立方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80%。
      5.水系生态治理取得明显成效。通过预防监督、生态修复和综合治理,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470平方公里,累计治理2062平方公里。通过多年坚持不懈地一治一座山、一治一条河、一治一个流域等多种形式的连续开发治理,形成了“一河清泉水、一条经济带、一根产业链、一道风景线”的治理新格局。全市建成邹城狼舞山、曲阜孔子湖、泗水西侯幽谷、贺庄水库等4处省级水利风景区。
      6.依法管水力度不断加大。大力压减行政审批事项,由27项压减为10项,全部纳入市行政审批大厅办理。严格执行水利工程建设“四制”管理,水利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90%以上。初步建立健全了市县两级水行政执法体系,先后查处水事违法案件200余起,依法调处水事纠纷6起,办结水行政复议案5件,依法征收水资源费近7亿元。
      7.水利发展活力持续增强。全市有个县(区)实现了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市直5个水管单位改革圆满完成。积极利用省级调控资金、国债、贷款等开展水利建设,进一步拓宽了水利投筹融资渠道。组建了济宁市水利投资有限公司,搭建起了市级水利投融资平台。水利信息化建设初见成效,市级水利部门开通了门户网站,全市水利电子政务系统建成运行,初步建立起全市雨水情旱情监测、预报和防汛抗旱决策支持系统。
      (二)“十一五”经验
      总结“十一五”水利发展,主要有以下经验:
      一是必须高度关注民生。各级水利部门始终坚持以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保障饮水安全作为水利工作的第一要务,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防汛抗旱的首要目标,把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作为改善农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重要抓手,把库区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作为发展和保障民生的重要工作,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努力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水利发展与改革成果。
      二是必须服务发展大局。“十一五”期间,面对全市经济社会新发展对水利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着眼于统筹解决水资源短缺、水灾害威胁和水生态恶化三大水问题、研究确立了以“推进五大工程体系建设、强化三大管理、提升三个水平”为主要内容的新时期治水方略。围绕市委、市政府作出的打造区域发展新高地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加快构筑“济宁水网”,努力提高水资源保障能力。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全市水系生态建设的意见》,组织开展沿河沿库水土保持水污染防治及湿地、河口综合治理等生态工程建设调研,启动实施了水系生态建设。围绕中央“一扩三保”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把扩内需中央投资水利项目建设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来抓,超前做好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前期工作,统筹安排各类水利投资,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为有效应对金融危机、拉动经济增长作出了积极贡献。围绕中央和省委、市委提出的“转方式、调结构”的总体部署,加快建立并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不断推动由供水管理向需水管理的转变。
      三是必须坚持政府主导。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水利工作,在组织领导上,各级普遍把主要水利发展任务目标列入《政府工作报告》。在水利规划编制上,市政府先后组织开展了济宁市水资源综合规划、济宁市淮河流域综合规划、农田水利建设规划、千亿斤粮食增产规划等多项规划编制工作,为科学有序地推进各项水利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在水利投入上,各级政府进一步明确了水利的公益属性,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并多方筹措资金用于中央投资水利项目配套,有力地保障了水利建设资金需求。据初步测算,“十一五”期间省级以上投资较“十五”增加29亿元。在工程建设上,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要求,认真负责地做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征迁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的难题,为工程建设的顺利推进创造了良好条件。
    四是必须坚持建管并重。“十一五”期间,全市各级在加强各类水利工程建设、夯实水利基础设施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了各项水利管理。在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上,大力推进和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和水价改革,建设了一大批现代化水平较高的水利管理设施,水利管理队伍进一步稳定,运行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在水资源管理上,以强化水资源监督管理、节水型社会建设、水利规费征管为重点,以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水功能区管理为手段,加快建立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节水水平和水资源费征收数量继续位居全省前列。在涉水事务管理上,进一步深化水行政体制改革,积极履行水利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健全完善水利法规体系,加强水利执法队伍建设,依法开展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防洪影响评价,依法规范水事行为,有效维护了水事秩序,水利的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地位进一步提升。
       五是必须坚持科技兴水。大力实施“科技兴水”战略,不断提高水利科技创新能力,“十一五”期间全市共完成水利科技研究推广项目79项,申报国家专利8项,储备科技成果16项。其中完成济宁市科技发展计划6项;完成山东省水利科技重点示范推广项目项。共获得各类科技奖励69项次。在水利规划、设计和建设等各个方面,注重引进和利用先进技术,努力建设一流精品工程。切实加强水利人才队伍建设,全市水利系统共涌现出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名,高级专业技术人才148人。
       六是必须形成治水合力。“十一五”期间,随着水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支撑和保障作用不断增强,各级各部门都把水- 8 -
利置于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紧密配合,强力推动。各级发改、财政等部门积极为水利建设落实计划、筹措资金;国土资源、环保、林业等部门倾力相助,鼎力支持,积极为水利发展创造条件。社会各界对水利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关心水利、支持水利、参与水利的热情空前高涨,逐步形成了良好的水利发展环境。
     (三)“十二五”水利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时期,是加快推进富民强市建设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要发展阶段。展望新的时期,水利发展面临的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既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大好发展机遇,也面临着新的压力和挑战,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时间紧迫。
      1.水利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一是中央、省委和市委对水利更加重视。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要求,要高度重视水安全,提高对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抵御能力和供水保障能力;全面实行资源利用总量控制、供需双向调节、差别化管理,建设节水型社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强调指出,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水利是现代农业建设不可或缺的首要条件,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替代的基础支撑,是生态环境改善不可分割的保障系统,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不仅事关农业农村发展,而且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不仅关系到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而且关系到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国家安全。这是建国以来中央第一次以1号文件下发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全面深刻阐述和确立了水利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省委、省政府《关于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各级要大幅度增加水利投入,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创新水利发展体制机制,加快水利改革发展。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精神,落实各项水利投资政策,对于推动全市水利更好更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是全社会对水利发展高度关注。近年来,受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影响,全球范围内极端自然灾害事件突发、频发,欧洲、俄罗斯、美国等地出现了多年罕见的寒潮暴雪、暴雨洪灾和干旱天气,我国发生了雨雪冰冻、西南大旱、舟曲泥石流、南北方严重洪涝等一连串突如其来的严重灾害,我市也遭遇了2007年和2009年大暴雨、2010年至2011年秋冬春三季连旱等水旱灾害,极大地影响了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引发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切实增强防范和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消除各种突发性灾害威胁,构建安居乐业的人居环境,已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要求。
      三是水利发展面临新的政策环境。国家要求把水利作为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领域,把农田水利建设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任务,把严格水资源管理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举措,切实加大水利建设力度和水利政策扶持力度。一是水利投入将大幅度增加。中央和省市均提出,切实加大政府对水利的投入力度,建立稳定增长的水利投入机制,今后10年全社会年均水利总投入比2010年翻一番。同时制定了一系列支持水利改革发展的重要政策。二是水利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将进一步增强。国家指出,要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健全水资源管理机制,完善水资源监测体系,建设节水型社会;健全完善防汛抗旱应急管理机制。三是水利改革发展将具备更加坚实的组织保障。中央和省市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水利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落实责任,加强问责和考核;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形成推动水利改革发展合力;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落实基层水利人员报酬待遇和社会保障制度,全面提高水利行业治水管水能力。这些重大举措和重要政策,是对过去水利扶持政策的集成发展,是对水利发展体制机制的完善创新,针对性强,覆盖面广,含金量高。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充分发挥政策效力。
       2.水利的基础地位更加突出
       一是贯彻中央保增长、转方式、调结构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水利拉动和引领作用将更加突出。中央明确提出,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提高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在工业化、城镇化的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更加注重增长质量和效-益,更加注重改善民生。水利建设面广量大、吸纳投资多、产业链条长、提供就业能力强。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充分发挥水利基础设施的保障作用,对促进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十分重要。水资源既不可或缺又无法替代,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必须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作为基础支撑和保障。必须要着眼于人多水少、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的基本省情,提高水资源管理水平,切实发挥水资源的“硬约束”作用,引导和推动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优化。
      二是面对市委、市政府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加快推进富民强市建设的决策部署,水利支撑和保障作用将更加凸显。“十二五”期间,我市将加快围绕富民强市的目标定位,坚持“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总基调,拉开大框架,培植大产业,建设大生态,成为山东向南参与竞争合作的战略支点,争当淮海经济区发展排头兵。加快城市发展,对水资源供给、水灾害防御、水生态保护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无论是富民强市建设,还是加快组群结构城市发展,都离不开水利的支撑和保障。“十二五”期间,必须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在更高水平上搞好水利规划、建设与管理,为加快富民强市建设提供防洪、供水和生态三个安全保障,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和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三是面对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水利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责任将更加重大。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更加富裕,生存质量不断提高,迫切需要提供更加可靠优- 12 -
良的水利保障和服务。国家和省明确要求,要在“十二五”期间完成南水北调等调水工程建设任务,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基本解决防洪减灾体系薄弱环节突出问题,建立较为完善的防洪非工程体系,到2020年大幅度提升水利支撑和保障能力,基本实现水利现代化。实现这些目标,必须立足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找准民生水利着力点,全面推动民生水利新发展,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程度、更好水平上造福人民群众。
     3.水利建设任务十分艰巨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要求相比,我市水利支撑和保障能力还不强,加快发展的任务依然艰巨。
     一是水资源短缺问题日益突出。我市水资源总量严重不足且时空分布不均。全市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46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占有量558 立方米,不足全国平均水平的1/4,远远低于国际公认的维持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所必须的人均 1000 立方米水资源量的临界值,属严重缺水地区。全市年均降雨量时空不均,南部微山县历年降雨量最大平均753毫米,北部梁山县最小615毫米,70%的降雨集中在汛期个月内。根据全市水资源综合规划测算,以2010年为基准年,全市多年平均可利用量为30.2亿立方米,总需水量达30.3亿立方米。在维持现状用水水平及供水能力情况下,2020年、2030年,需水量将分别达到32.7亿立方米、33.3亿立方米,较2010年分别增加2.4亿立方米、3.0亿立方米,平水年水资源缺口将分别达到2.5亿立方米、3.1 亿立方米,枯水年份缺水将达4—7亿立方米。水资源短缺已经成为影响富民强市建设的最大制约瓶颈。
       二是水灾害威胁依然严峻。目前,全市骨干河道防洪标准较低,有的还达不到20年一遇防洪标准;中小河流尚未进行系统整治,多数达不到5—10年一遇防洪标准。闸坝老化失修,病险率超过80%。部分病险水库没有纳入除险加固规划,已进行除险加固的病险水库溢洪道下游河道泄洪能力和管理设施还不配套。城市防洪能力普遍较低,未达到国家规定防洪标准。覆盖全市的防汛监控调度及抗洪抢险决策指挥的信息化体系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尤其是近年来极端突发天气事件频发,暴雨洪水的突发性、不可预见性和灾害性大大增加,应对水旱灾害的难度日益加大。
      三是水生态建设亟待加强。全市地下水资源的开发和污染排放已超出了水资源和水环境的承载能力,地下水位下降、河道断流、地下漏斗、湿地萎缩、水体污染等一系列水生态问题亟待解决。全市一些河流发生了季节性断流现象,不少河道已经全年断流。南四湖及其湿地水域面积有不同程度的缩小,部分已经消失。全市地下水漏斗区面积达到1141平方公里,约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2%。年排放废污水达2亿多吨。全市仍有1350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亟待治理。
      四是水利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还未形成。尽管水利改革迈出了重大步伐,但仍存在不适应、不适合科学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 14 -
问题。主要表现在: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尚未全面实行;水利工程良性运行管理机制尚未建立,综合管理措施落后,效益衰减严重;基层水利服务能力薄弱,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不到位;水利投融资能力不强;科学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尚未建立;水利应急管理能力、科技创新能力偏低,水利行业能力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综合研判当前水利面临的形势,“十二五”时期全市水利发展将处于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既面临难得的历史发展机遇,也面对诸多风险挑战。必须要深刻认识基本市情水情,适应新的变化和要求;必须增强机遇意识和忧患意识,在应对各种挑战中把握主动权;必须大力推进水利改革,切实解决水利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必须加快推动水利现代化进程,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水利发展与改革的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精神,坚持把水利作为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领域,把农田水利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任务,把严格水资源管理作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战略
举措,突出统筹治水、科学治水、依法治水,围绕“保障防洪、供水、生态安全,促进人水和谐”的治水目标,加快实施工程水利、资源水利、民生水利、城市水利、生态水利建设,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全面提升水利现代化水平,构筑济宁大水网,实现由水利大市向水利强市的转变,为全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实可靠的水利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民生优先。把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各项水利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好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民生水利问题,努力形成保障民生、服务民生、改善民生的水利发展新格局。
      二是坚持统筹治水。围绕打造区域发展新高地的决策部署,综合规划,标本兼治,注重发挥水利工程的综合功能,统筹生活、生产、生态用水,统筹考虑防洪、供水和生态需求,统筹解决水资源短缺、水灾害威胁和水生态恶化三大水问题。
      三是坚持科学用水。走内涵式发展的路子,实行全社会、全方位节约用水,科学确定用水顺序,先用外调水,再用地表水,备用地下水,逐步实现分类供水、循环利用、优水优用,全面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
      四是坚持依法管水。以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为总抓手,依法对各类水资源实行统筹管理调度,全面推行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纳污容量“三条红线”控制管理,充分发挥水资源“硬- 16 -
约束”的杠杆作用,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布局优化。依法开展防洪减灾管理、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水行政执法管理和涉水事务管理,完善健全工程管理制度,保障水利事业可持续发展。
      五是坚持改革创新。进一步深化水资源管理体制、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水利投融资机制、水价形成机制、用水户参与用水管水机制等方面改革,努力破解制约水利发展的体制障碍和机制约束。进一步加大科技兴水力度,加强防汛抗旱减灾、节约用水、雨洪水利用、中水回用、水文监测、水利信息化等重点领域的科技攻关,全面提高水利自主创新能力。
      六是坚持人水和谐。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正确处理人水关系,科学防灾减灾,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加快构建生态水系,切实改善水生态环境,努力实现水利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统一。
      七是坚持政府主导。落实政府责任,实行水利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把重点水利工程建设、严格水资源管理等重点水利工作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落实财政保障,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水利投入增长机制。加强社会协同,强化部门协作配合,鼓励公众参与,形成全市治水兴水的强大合力。
      (三)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地管理法》、《文物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及省、市的有关实施办法。
      2.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地质灾害防治的若干意见》。
      3.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山东省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山东省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关于印发山东省水文监测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4.中共济宁市委、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济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省水利厅和济宁市人民政府等编制“十二五”规划的要求和有关文件、《济宁市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思路报告》、《济宁市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
      5.国家已经批复、已经编制或正在编制的水库建设、灌区改造、水土保持、河道治理、病险水库加固、农村饮水、进一步治淮、蓄滞洪区建设、山洪地质灾害防治等各类专项规划。
      6.有关规范及水利建设工程前期工作成果。
     (四)规划水平年
      现状水平年:2010年
      规划水平年:近期2015年,远期2020年。
      四、水利发展的目标和总体布局
     (一)发展目标
      “十二五”期间,水利现代化建设进程进一步加快,水利基础设施支撑和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水利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大幅提高,初步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水利行业的良性发展,基本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供给、水灾害防御和水生态保护的要求。
     1.供水保障目标到2015年,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干线建成,相应配套工程同步建成发挥效益;加大以平原水库为主的饮水安全水源工程建设力度,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8.5%,加快全市骨干调水工程和区域调配水工程建设,基本形成济宁水网体系;新增供水能力3亿立方米,全市水利工程总供水能力达到41.32亿立方米,城市供水能力达到9.6亿立方米,乡镇供水能力达到2.8亿立方米,保证一般年份经济社会发展用水需求;新增雨洪水资源利用量0.8亿立方米左右。
2020年,全市总供水能力达到42.8亿立方米,城市供水能力达到14.8亿立方米,乡镇供水能力达到2.9亿立方米;新增雨洪水源利用量1.6亿立方米左右;基本建成长江水、黄河水与当地水贯通,河湖库相连、城乡统筹一体的现代水网体系,促进全市水资源优化配置和科学调度。
   2.防洪抗旱减灾目标    2015年,完善南四湖防洪体系,完成治淮洪水南下续建工程,整体达到50年一遇以上防洪标准;进一步提高骨干河道防洪标准,达到20—50年一遇;基本完成规划内的大中型病险水闸和中小河流重点河段治理任务,达到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巩固扩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建设成果,水库蓄水兴利达到设计要求,水库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溢洪道下游泄洪能力进一步提高。城市总体防洪标准达标率达到85%,行蓄滞洪区安全建设达标率达到60%,防洪保护区防洪标准达标率达到83%,初步建成全市城乡一体的防洪抗旱减灾体系。
      到2020年,主要河道防洪标准达到20—50年一遇、城区段河道可达到100年一遇,除涝标准达到5—10年一遇;进一步完善城市防洪体系,城市总体防洪标准达标率达到100%;行蓄滞洪区安全建设达标率达到100%,防洪保护区防洪标准达标率达到100%;基本建立起反应迅速、可靠完备的防洪抗旱减灾保障体系,有效防御水旱灾害威胁。
    3.节水目标
    2015年,全面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基本建立有利于水资源节约和合理配置的水价形成机制;全市新增节水能力1亿立方米,全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3以上,综合亩均毛灌溉用水量降到433 立方米,用水效率明显提高,基本实现农业用水总量负增长;万元GDP取水量降到83.46立方米,- 20 -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85%;节水器具的普及率达到80%;城市管网漏失率控制在12%以下。
    到2020年,全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5以上,综合亩均毛灌溉用水量降到413 立方米,基本实现农业用水总量负增长;万元GDP取水量降到70 立方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88%;节水器具的普及率达到85%;城市管网漏失率控制在12%以内;基本建成制度完备、统一高效的节水型社会管理体系,实现全市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4.农田水利发展目标
    2015年,规划建设以泗河流域为重点的雨洪水资源化利用工程,加强水库挖潜改造,大力开展河道拦蓄工程建设,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塘坝谷坊、截渗补源、集雨水窖等小型水源工程。强力推进9个全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大力开展农田灌排体系建设,初步建成旱能浇、涝能排的农田灌排系统;完成大型灌区和部分重点中型灌区的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全市有效灌溉面积达到675万亩以上。加快治理平原洼地,新增5年一遇除涝面积240万亩;新增工程节水灌溉面积129万亩,累计工程节水灌溉面积达到398万亩。
    2020年,完成大型灌区和重点中型灌区的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提高现有灌区生产能力,与国家保障粮食安全的要求基本相适应;新增工程节水灌溉面积达到109万亩,工程节水灌溉面积达到507万亩;基本建成旱能浇、涝能排的农田灌排体系,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
      5.水资源保护和生态治理目标
    以水系生态建设为重点,到2015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00平方公里,实施生态修复面积150 平方公里;大幅缩小地下水漏斗区面积,并恢复部分河流、湖泊生态功能,地下水基本实现采补平衡;主要湖泊、水库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城市主要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0%以上,农村供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80%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0%,回用率达到35—40%;主要河流水质达标率达到60%,骨干调水工程沿线水质达到规定标准,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建成国家级水利风景区2处、省级水利风景区10处。
      2020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00 平方公里,实施生态修复面积360 平方公里;地下水超采趋势得到有效遏止。城市主要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5%以上,农村供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85%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5%,回用率达到40%以上;主要河流水质达标率达到65%。建成国家级水利风景区4处,省级水利风景区15处。基本建成河湖健康、人水和谐的水生态体系,水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6.水文、水利信息化及人才队伍建设目标
      2015年,基本实现各类水利信息采集、传输、处理的数字化和网络化,全面提高水资源与水质监测、水利工程运行调度监控、防汛抗旱指挥决策的自动化、科学化水平,为全市新时期- 22 -
水利工作提供相适应的水利信息化支撑;进一步加强全市水文水资源信息监测网络,规划增加地下水自动监测井63眼,增加河道监测站13处,地下水监测站点82处,全面覆盖济宁市水功能区;建立健全水利行业技术标准,提高水利技术装备水平;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加强;针对水利市场需求,大力培养水利人才,全面培训水利职工,加强和改进具有水利行业特色的水利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反腐倡廉,建立起结构合理、思想强、业务精、作风硬的水利人才队伍。
      2020年,水利先进科学技术得到普遍推广,科技教育对水利支撑作用进一步加强,造就一批科技、教育、管理、执法、经营等高素质人才,形成充满活力的人才梯队结构。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水利信息基础设施、功能比较完备的水利业务应用系统、统一规范的技术标准和安全可靠的保障体系,构建与水利改革发展相适应的水利信息化综合体系,实现水利管理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
      7.水利管理目标
      初步形成水利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建立权威统一的水资源管理体系、健全高效的防汛抗旱应急管理机制、完善有力的水利依法行政体系、精干高效的水利工程管理体系、健全完善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深化水价、水利投融资机制改革,完善水利建设管理体制,大幅提升水利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初步实现水利行业良性发展。
    (二)总体布局
      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针对区域水利发展现状与特点,“十二五”期间在全面规划、统筹兼顾的基础上,合理展开水利建设布局,突出水利建设重点,全面提升水利保障能力,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利发展格局。
      1.供水保障建设布局
      统筹全市水资源调配,依托南水北调东线和治淮东调南下工程建设,以“四纵四横”骨干河道为经纬(“四纵”是梁济运河、泗河、洸府河、白马河,“四横”是大汶河、洙赵新河、万福河、东鱼河),以“一湖(南四湖)、两库(山丘区大、中、小型水库及塘坝,平原区地下水回灌的地下水库)、四小(闸坝、排灌站、机井、谷塘)”为节点,在南四湖北部实施引汶入济工程,西部实施引黄补湖工程,东部实施西水东调工程,沿南四湖实施涝洼地治理工程,基本构建起“南北贯通、东西互济、蓄引结合、河湖相联、城乡一体”的济宁水网,实现当地水、黄河水、长江水、非常规水联合调度和合理配置。
      统筹城乡发展,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推行与城市供水同网同质,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供水。湖西平原区大力建设平原水库水源工程,山丘区重点搞好水库、塘坝、谷坊和水窖建设。加快建设现代农田灌排体系,加强大型灌区和重点中小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湖西平原区重点抓好灌排体系和机井建设。山丘区重点抓好旱作农业、雨水集蓄利用和水库灌区建设。
2.防洪抗旱减灾布局
      按照“上拦、中滞、下排”的蓄泄兼筹方针,加强防洪减灾工程建设,加快构建起以水库、河道、湖泊和蓄滞洪区为架构的高标准防洪工程体系,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大局。平原区重点抓好河道清淤疏浚和涝洼地治理。山丘区重点实施河道堤岸加固、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和病险水库塘坝除险加固。加快城市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建立与城市发展相匹配的防洪工程体系。
      3.雨洪水资源利用布局
      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建立以水库、雨洪水资源利用和河道拦蓄工程为重点的水资源开发利用工程体系。平原区走“深沟河网、引黄调蓄、以河补源、以井保丰”的路子,适时加强引黄工程建设和机井建设。山丘区以泗河为重点,积极推进骨干河道雨洪水资源利用,大力发展机井、塘坝、泉池、谷坊、水窖等五小水源工程。加强河道拦蓄和回灌补源工程建设。
      4.水生态建设布局
    围绕“两湖两带两区一环”的总体布局,按照“上游突出涵养水源,中游实行库河调蓄,下游建设生态湿地”的思路,大力推进生态水系建设。严格水功能区管理,加强地下水保护,加快地下水超采治理。紧密结合防洪除涝工程建设,在城区和城郊、旅游风景区等区域实施生态水系治理,提升生态综合整治效益。
      完善“治、用、保”流域治污体系,加强南水北调沿线重点工业污染源治理,加强污水处理和拦水、分水、提水工程建设,- 26 -
因地制宜建设一批生态湿地,加快推进南水北调中水截蓄导用,全面处理、净化调水水质,确保水质安全。
      加强东部山丘区、西部黄泛平原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以乡镇和小流域为单元,以坡耕地和“四荒”地改造为重点,以坡面径流调控为核心,在主要水土流失区合理布设工程、林草等措施,实行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
    五、水利建设的主要任务
      “十二五”时期,济宁水利发展要继续围绕全市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总体要求,按照当前与长远结合、开源与节流并举、建设与管理并重的原则,全面建设城乡供水保障、防洪抗旱减灾、农田水利建设、水资源节约保护、水系生态修复和水利信息化等六类重点工程,不断提高防洪抗旱能力和水资源供给保障能力,确保城乡饮水安全,改善水生态环境,为全市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一)城乡供水保障工程
    完成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干线工程以及沿线续建配套工程建设,引长江水0.45亿立方米;实施引汶入济工程,继续完善济宁市引水入城工程,实现大汶河、泗河、洸府河与城区老运河的水系贯通;实施湖水东调、水库联网工程,适时开辟引黄西线工程,实现当地水、长江水与黄河水的联合调度、联网运行;加快建设
    - 27 -市、县局域水网,基本构建起“南北贯通、东西互济、蓄引结合、河湖相联、城乡一体”的济宁水网。
    坚持“农村供水城市化,城乡供水一体化”的发展战略,在确保标准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步伐,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以水库和优质地下水富集区为中心,大力开展集中连片供水工程,形成科学合理的集中供水网络,逐步实现城乡供水同源、同网、同质。以贯彻落实《济宁市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实施细则》为抓手,加强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建立健全管理服务体系,落实管护主体和维修资金,确保工程持续运行,长期发挥效益。
     扩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建设成果,实施新鉴定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规划建设泗水县太平、邹城市张庄等山丘区水库,新建、改扩建任城区石桥、金乡县高河等平原水库;加强水库挖潜改造,在搞好试点的基础上,启动塘坝安全整治工程。着手规划建设泗河等雨洪水资源化工程建设,利用汛期洪水进行地下水回灌。开展其他大中型河道洪水资源拦蓄工程前期工作,新建、改扩建曲阜市王庄崄河等15座拦河闸坝;利用采煤沉陷地集蓄雨洪水,通过渠系配套,进行工农业供水及地下水回灌。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山地雨洪水拦蓄工程,加强城市雨水集蓄利用及透水绿地、透水路面建设。
     积极推进济宁高新区、嘉祥县城区等污水处理和中水回用工程建设,充分利用和消化未来排放的4亿立方米中水,建设中水水库蓄存,利用中水进行农田灌溉或进行地下水回灌、城市环境建设,达到污水资源化,并确保南水北调水质。扩大矿坑水、微咸水利用,有效缓解水资源紧缺状况。
    (二)防洪抗旱减灾工程
      抓住国家启动进一步治淮工程的有利时机,实施湖西大堤续建加固工程,堤防达到防御57年型洪水标准;实施南四湖湖东堤郗山至韩庄段堤防工程,堤防达到50年一遇防洪标准;实施泗河中上游段治理工程,堤防标准达到20年一遇、重点城区段达到50年一遇,进一步提高沂沭泗流域防洪除涝能力。完成648.7平方公里的淮河流域世行贷款洼地治理任务,启动淮河流域剩余洼地治理,更新配套排灌站机电设备,按5年一遇标准疏浚和开挖排水沟,结合排水沟淤泥开挖维修加固灌溉渠道,整修田间生产道路,综合治理沟、路、渠、林,入湖排水河道按5年一遇除涝、20年一遇防洪标准进行治理。
      规划实施泗河、梁济运河、洙赵新河、洸府河、新万福河等河道治理;完成国家规划内的邹城小沂河、市中区蔡河等17条中小河流和省规划内的洸府河城区段等9条重要河道治理。实施列入国家规划的泗河泗水大闸等4座大型和湘子庙闸等9座中型病险水闸加固,争取实施暂未进行安全鉴定的黄阴集闸等3座大型和新庄闸等10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继续实施水库淹没处理补偿工程建设,完善配套管理设施,扩大溢洪道下游连接段河道的行洪能力。进一步加强城市防洪监测,全面推进城市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初步建成全市安全可靠的防洪减灾保障体系。按照“分区滞洪”的原则,继续推进东平湖滞洪区和黄河滩区安全建设;尽早实施南四湖湖东滞洪区安全建设,进一步加大库区移民后扶工程项目建设力度。加强山丘区、粮食主产区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建立应对特大干旱和突发水安全事件的水源储备制度。
    (三)农田水利建设工程
    以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为带动,加快构建精细高效的田间灌排系统;突出抓好田间工程配套与末级渠系节水改造,大规模改造中低产田,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加快列入国家规划的陈垓、国那里2处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争取新庄、金南、济北灌区列入国家大型灌区治理规划;加大中小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力度,续建9座中型灌区和10余座小型灌区;相应实施引黄闸改扩建工程。
      规划对2.99万眼机电井进行更新改造;修建改造塘坝、谷坊、蓄水池等小型水源工程1154座;大力推进灌区未级渠系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渠首控制灌溉面积达到56万亩,衬砌长度344公里,新建、改造泵站52座,新建、改造渠系建筑物1万余座,测量水建筑物5910座,排水沟整治90公里,完成土方153万立方米,石方8万立方米,砼9.8万立方米,砌石50万立方米。修建一批地下截坝、渗井和渗沟等小型补源工程。
     (四)水资源节约保护工程
      积极发展喷灌、滴灌、微灌、管灌等高标准农业节水工程,加强研究自动化控制节水灌溉;积极实施南四湖水功能区以及名泉保护工程;大力推广循环用水、中水回用、分质供水,推进各类企业实施节水技术升级改造;加大节水投入,把节水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建立专项节水基金,对节水技改进行一定比例的资金扶持,积极向用水单位提供科学的节水技术,加快节水技改步伐,积极开展节水型社区、机关、学校、家庭等创建活动,对评选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激发全社会节水的积极性;大力推广应用各类节水器具,实施节水型器具认证制和市场准入制,扩大节水产品的市场份额,统一节水型用水器具标志,制定节水器具流量限制标准,建立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强制性淘汰制度,促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深入、全面、顺利进行。
     (五)水系生态修复工程
      积极实施东部山丘区、西部黄泛平原区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全市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00 平方公里,恢复和改善水土流失区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条件;积极开展城市水土保持工作;大力推进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和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修复面积150平方公里;加强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建设,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
      以环南四湖大生态带建设为主体,按照“两湖两带两区一环”的总体布局,重点实施水系造林绿化、湿地保护与修复、水土保持、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破损山体和采煤塌陷地治理、环境综合治理等工程。规划建设泗河、洸府河、梁济运河等生态河道治理工程,大力发展集防洪供水、旅游休闲、娱乐观光于一体的水利风景区。结合新农村建设,积极开展农村河道、坑塘、沟渠综合整治。
    强化重点生态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河流源头区的保护;开展地下水漏斗区回灌补源工程建设,逐步减少地下水漏斗区面积。加快实施南水北调沿线中水截蓄导用工程建设,完善“治、用、保”流域治污体系,加快污染严重的河湖水环境治理;构建水环境安全应急防控体系;加大南水北调工程沿线治污力度,确保调水水质安全。
     (六)水利信息化工程
      以水利信息化带动水利现代化,按照“布局合理、全面覆盖,传输快捷、运转高效”的原则,打造全市水利信息化骨干网络,构建市县两级水利数据中心,形成全市水利信息化公用平台、统一的水利电子地图以及水利门户网站集群。
      全面实施“金水工程”,重点开展全市水资源监测与管理、水文信息监测与管理决策支持、雨洪水资源信息化、防汛抗旱指挥决策、水土保持监测管理、农村水利管理、水库移民管理以及水利电子政务等八大重点业务系统建设;加快用水户取用水信息自动采集与实时监测系统建设,为全市新时期水利工作提供相适应的水文、水利信息化支撑。
       六、水利管理与改革的主要任务
      (一)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在水资源管理方面,要坚持以人为本,按照高效、公平和可持续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山东省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积极探索制定符合当地水资源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的行之有效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水资源开发利用与节约保护控制指标体系,实行区域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三条红线”管理制度,建立地下水位、水功能区纳污、工程可供水量预警管理机制。
      1.建立实施用水总量控制制度
    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建立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要与当地水资源条件和防洪要求相适应,将水资源论证作为相关规划与项目建设布局批准实施的前置条件。严格取水许可审批管理,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对未获得取水许可的建设项目不得批准实施,擅自开工建设或投产的一律责令停止。严格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制定并公布禁采和限采范围,逐步削减地下水开采量,实现采补平衡。坚持当地水、黄河水、长江水“三水”联合调度,河、湖、库“三域”联网运行,生活、生产、生态“三生”合理配置的“三个三”水资源调配思路,合理开发地下水,积极利用地表水,科学调引黄河水和长江水,充分利用雨洪水资源和中水资源,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逐步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
     2.建立实施用水效率控制制度
      确定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坚决遏制用水浪费,把节水工作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全过程。制定并实施区域、行业和用水产品的用水效率指标体系,加强用水定额和计划用水管理,对超定额、超计划的用水户不予审批新增取水,实行超定额、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制。抓好产业结构调整,限制高耗水行业,努力构建节水型工农业和服务业体系。严格执行节水“三同时”制度,大力推广循环用水、中水回用、分质供水,加快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加强企业节水管理,淘汰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工艺、设备和产品,大力创建节水示范工程,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3.建立实施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
      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科学核定水域纳污容量,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把限制排污总量作为水污染防治和污染减排工作的重要依据,对排污量超出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的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和入河排污口。加强水源地保护,划定地下水开采、水利工程可用水量、水功能区纳污“三条警戒线”,实行预警管理。加强水文水资源监测,优化站网布局,强化重点城市、重点水源地、重要水功能区和重点取用水户的监控管理,增强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
     (二)完善水利依法管理体系
      一是转变观念和职能,全面落实水利依法管理。随着水利基础设施的逐步完善,大规模的水利工程建设呈逐步减少之势,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将工作重心逐步转移到依法管理上来,切实改变水利工程建设“硬”、水利依法管理“软”、水事社会管理“欠”的局面。把依法行政、依法治水的要求落实到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旱管理、水工程管理、水土保持管理、水利建设管理、水利规划管理、水利资金管理等水利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二是将依法管理贯穿于水利管理工作,全面提高管理水平。全面加强河道和灌区的依法管理,重点做好河道采砂、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和水工程占用补偿工作,进一步理顺河道采砂管理体制,严格执行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由水利部门负责牵头,先由水利部门批准并发放采砂许可证,然后再办理采矿许可证的规定;加强对各类水利工程的依法管理和保护,依法划定各类水利工程的管理和保护范围,推行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保证工程长期安全运行和发挥效益;认真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治理和保护工作,依法划定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重点监督区和重点治理区,落实好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加强对水土保持方案的监督检查,切实解决水土保持边治理边破坏等问题;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项目“四制”管理,监督规范水利建设市场,切实保障水利工程质量;依法规范面广量大的农村公共供水工程,强化监督和管理,确保农村饮水安全。
      三是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水行政许可工作机制。继续深化水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落实和完善各项水管理措施,做到该管的管好、不该管的放开。加大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工作力度,统一水行政许可项目、许可条件、许可程序和许可工作标准,推行水行政许可规范化管理;积极推行网上审批系统管理,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切实纠正以往“重许可、轻监管”的做法,加强对单位和个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深入开展行政许可政务公开和窗口式服务,不断增加水行政许可行为的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构建起公开、公正、透明、高效的水行政许可工作机制。
    (三)创新水利发展体制机制
     1.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
     推进城乡水资源统一管理,建立完善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协调机制。依法对地表水、地下水、空中水、区域外调入水、中水等各类水资源统一规划、统一调度、统一配置。统筹安排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统筹城乡供水、水资源综合利用、水环境治理、防洪排涝等涉水事务管理。建立事权清晰、分级负责、精干高效、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的水资源管理体制。
      2.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
      建立健全职能明确、布局合理、队伍精干、服务到位的基层- 36 -
水利服务机构,有效解决管理队伍不稳、技术人才不足的问题。以乡镇和小流域为单元,建立健全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强化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旱、公共供水服务、农田水利建设、水利科技推广、农村水事监管等公益性职能,按规定核定人员编制,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积极发展农民用水合作组织,鼓励用水户对工程维护、用水管理、水费收缴等实行自主管理。
      3.强化防汛抗旱应急管理机制
      健全完善防汛抗旱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协作、反应迅速、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提高防汛抗旱工作科技水平,建成覆盖全市12个县(市、区)和济宁高新区、济宁北湖新区的远程视频会议系统,建设泗河和南四湖流域的洪水预报系统,加强雨情、水情、山洪灾害的监测预警预报。完善防汛抗旱指挥体系,成立市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健全市、县、乡三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适时成立全市大型河道和南四湖防汛抗旱指挥部,加强指挥部办事机构能力建设,健全防汛抗旱工作机制,实行防汛抗旱督察工作制度。完善各类防汛抗旱预案和物资储备制度,建立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加强各级防汛抗旱服务组织建设,增强应急管理能力。
      4.深化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
    区分水利工程性质、分类推进改革,建立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运行长效机制。巩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成果,落实好公益性、准公益性水管单位基本支出和维修养护经费。妥善解决水管单位分流人员社会保障问题。深化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明晰工程所有权和使用权,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对公益性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经费由财政给予补助,探索社会化和专业化的多种水利工程管理模式。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引导经营性水利工程积极走向市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进一步搞好水利工程确权划界,明确工程产权和管理保护范围。健全完善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工程管理体制,强化水利工程管理的指导和监督。
      5.积极推进水价改革
      充分发挥水价的调节作用,兼顾效率和公平,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以节水为核心的水价形成机制,实行分类计价、超额累进加价制度。加快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步伐,农业灌溉逐步推行终端水价与用水计量收费,灌排工程运行管理费用由财政适当补助。探索实行农民定额内用水享受优惠水价、超定额累进加价的办法。工业与服务业用水价格严格执行行业用水定额,逐步实行超定额累进加收水资源费制度,拉开高耗水行业与其他行业的水价差价。合理调整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加快推行阶梯式水价制度。在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化水价、公平负担”的原则,逐步提高城市供水和工业供水水价的同时,探索建立居民生活用水和农业用水定额补偿机制。合理确定中水水价,鼓励使用再生水。
      6.健全水利科技创新体系
      进一步加大对水利科技投入力度,坚持“工程带科研、科研- 38 -
促水利,产学研相结合”,加强基础研究和技术研发,加强防汛抗旱减灾、水资源管理、城乡供水、重点工程建设、水文监测、节水灌溉、水生态修复等重点领域的科研攻关。充分发挥科研单位和院校人才技术优势,加强与相关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合作,建设水利综合试验基地。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智力、技术、设备和项目,积极推广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加速对传统水利技术装备、管理手段的改造升级。突出抓好水利科技成果的推广转化,以国家、省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和水利部、省水利厅重点科技成果推广计划为依托,大力推广应用高新技术。在农业节水、饮水安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等领域,建设市县两级科技示范基地,推动水利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七、投资规模及资金筹措
    “十二五”水利基本建设要紧紧抓住国家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宏观调控政策,保持项目建设的延续性、投资导向的指导性和资金筹措的可能性,确定投资规模,优化投资结构,突出建设重点。处理好续建与拟建、重点与一般的关系,确保续建项目,合理开工建设新项目,继续加强涉及民生水利和重点薄弱环节方面的投资力度,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使水利建设规模与实际相协调。
     (一)项目构成
     本次规划的项目按工程类别分为城乡供水保障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库塘坝、河道拦蓄工程、调水、引提水工程、其他供水保障工程)、防洪抗旱减灾工程(进一步治淮工程、中小河流治理、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大中小型水库库区农村移民后期扶持、其他防洪抗旱减灾工程)、农田水利建设工程(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其他农田水利建设项目)、水资源节约保护工程(节水型社会建设、其他水资源保护项目)、水系生态修复工程(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生态河道治理工程、南水北调干线流域生态建设)、水利信息化工程、其他(前期工作、水利管理基础设施建设、水利科技教育及推广、水利改革及能力建设)等七类。
    (二)投资规模
    “十二五”济宁市水利建设总投资256.37亿元,其中中央投资122.76亿元,省投资23.64亿元,市县配套投资109.70亿元,贷款0.27亿元。其中续建工程投资97.74亿元,占规划总投资的38.1%,拟建工程投资158.63亿元,占规划总投资的61.9%。(注:续建工程:“十一五”期间已建项目,在“十二五”期间继续实施;拟建工程:“十二五”期间开工建设的项目)。
     其中按工程类别分:
     城乡供水保障工程投资76.59亿元,其中中央投资55.14亿元,分别占规划投资的29.9%、44.9%。
    防洪抗旱减灾工程投资77.73亿元,其中中央投资35.60亿元,分别占规划投资的30.3%、29.0%。
      农田水利建设工程投资32.44亿元,其中中央投资10.49亿元,分别占规划投资的12.7%、8.6%。
     水资源节约保护工程投资4.47亿元,其中中央投资1.48亿元,分别占规划投资的1.7%、1.2%。
      水系生态修复工程投资64.17亿元,其中中央投资19.79亿元,分别占规划投资的25.0%、16.1%。
      水利信息化工程投资0.42亿元,占规划投资的0.2%。
      其他投资0.55亿元,其中中央投资0.26亿元,分别占规划投资的0.2%、0.2%。本次规划的项目投资可以通过申请中央补助、省级投资、市县配套和银行贷款等多种渠道筹集。
       八、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坚持政府主导,落实建管责任
    各级政府要把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破解水瓶颈制约、保障水安全,作为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内容,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点任务,作为加快富民强市建设的重大举措,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和优先发展的领域,落实各项措施,切实抓出成效。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解决水利建设资金、建设用地、移民迁占等重大问题,为水利改革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认真落实防汛抗旱、饮水安全保障、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水库安全管理、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等行政首长负责制,对完不成水利改革发展任务,供水、防洪、生态安全出现重大问题的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把水利改革发展成效作为衡量各地科学发展水平的重要内容,把区域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空量控制指标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把重点水利工程建设、严格水资源管理、饮水安全等重点水利工作成效作为地方相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加大前期工作力度,加快水利建设步伐
      紧密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及时跟踪国家和省市投资动向,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技术指导,加快推进水利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努力增加各类水利项目储备。重点搞好防洪骨干工程、重要水资源配置工程以及民生水利项目储备。严格水利基本建设程序,坚持科学决策,加强对重大水利建设项目技术经济、资金筹措、环境影响、移民安置、土地利用等方面的可行性论证,严把项目立项、审批关口。增加前期工作经费,加快推进勘测设计招投标,建立严格的设计单位资质准入制度,落实审查审批终身负责制,切实保障前期工作进度和质量。加强对水利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完善规划及项目评估机制。
      (三)大幅度增加投入,保障水利事业发展需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立稳定增长的水利投入机制要求,加快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水利投入增长机制,把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列入优先发展的领域,加强战略资源保障能力建设,破解水利瓶颈制约。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对水利发展的主导作用,把水利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进一步提高固定资产中水利投资比重,大幅度增加各级财政专项水利资金。今后10年全社会水利年平均投入比2010年翻一番。市县两级财政在原投资规模的基础上,每年从地方财政收入增幅中拿出不低于5%的资金用于水利工程建设,从土地出让收益总额中安排15%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管理。结合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整合各类涉农、涉水资金,充分发挥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等土地整治资金的综合效益,进一步加大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重点防洪城市和水资源严重短缺城市的城市建设维护税按不低于15%的比例用于城市防洪排涝工程、水源工程建设及水环境整治。抓好市县水利建设基金征收工作,加强河道工程维护管理费、水土保持补偿费、水资源费、水工程占用补偿费等水利规费的征收,确保全部用于水利建设与管理。切实加强水利投资项目和资金监督管理。建立政策引导激励机制,拓宽投融资渠道。制定优惠政策,拓宽投资领域,支持社会资本投入经营性水利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水利企业上市和发行债券。充分利用各级政府水利投融资平台,通过直接、间接融资方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加大经营性水利项目融资开发建设力度。严格执行农村水电增值税和水利工程耕地占用税政策,积极推行洪水保险和水利工程保险。
     (四)鼓励公众参与,形成治水合力
      加大措施,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支持水利工作。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水利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突出矛盾。水行政主管部门切实履行职责,统筹抓好水利规划建设、工程运行、水资源管理和涉水公共服务等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在资金投入、科技创新、建设用地、机构队伍建设、考核奖惩、水政执法等方面制定措施,切实抓好落实。把水情教育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和中小学教育课程体系,列入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提高全社会对加快水利改革的认同程度,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和支持水利规划实施,形成全社会关心水、珍惜水、节约水和保护水的良好氛围。建立信息及时发布和情况通报制度,明确各类预案的群众响应机制,增强全社会应对水危机和风险能力。加强协调,相互配合,统一步调,形成推进水利改革发展的强大合力。
 
                                                                 2011年9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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