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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2011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关键词:

鱼台发改局

2014-01-15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济宁北湖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市政府同意市发展改革委《关于2011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九月五日   
关于2011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重 点 工 作 的 意 见
市发展改革委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11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发〔2011〕28号)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对2011年改革工作的总体部署,现就2011年全市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市委十一届十三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富民强市为目标,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不断深化我市重点领域改革。
2.总体要求。要处理好应对当前挑战和建立长效机制的关系,更好发挥改革创新对保持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增长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促进作用;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政府宏观调控水平;处理好发展社会事业和创新社会体制的关系,更加重视从制度上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处理好改革创新和依法行政的关系,有效运用法制手段规范改革程序,巩固改革成果;处理好深化改革和保持稳定的关系,统筹各项改革措施出台的时机、力度和节奏。
二、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3.深化企业改革。认真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鲁政发〔2011〕10号),进一步调整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推进国有企业股权改革,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国有企业利润分配制度,加快国有企业改革步伐;推进商贸流通领域国有中小企业改革脱困。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全面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积极推进中小企业集合融资和上市融资,支持发展面向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机构。(市国资委、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商务局、金融办、中小企业局、商业集团总公司、物资集团总公司等负责)
4.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和环保收费改革。落实国家成品油价格改革、输配电价改革政策,稳妥推进居民用电阶梯式价格改革,落实好可再生能源发电定价和费用分摊政策,加大差别电价和超能耗惩罚性电价实施力度。开展污染物排放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完善排污许可证制度。(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环保局、财政局负责)
5.深化境外投融资体制改革。不断完善支持“走出去”的相关政策和服务体系,鼓励大企业积极参与境外资源开发,引导重点企业有序到境外投资合作。推动市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境外上市融资。提高境外投资监管水平,建立风险预警体系和投资风险防控机制。(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金融办等负责)
6.深化服务业改革。认真落实济宁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服务业跨越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济政发〔2011〕3号),进一步拓展开放领域,选择部分县(市、区)进行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创新体制机制,完善考核体系,提高服务业发展水平。(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三、深化社会体制改革,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
7.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推进社会保险依法纳入、应保尽保,逐步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促进保险关系跨区域转移接续。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努力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完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和被征地农民保障水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民政局、国土资源局等负责)
8.加快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大力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完成三年五项重点改革任务。继续完善城乡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实现基本药物制度在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覆盖。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新增卫生资源重点投向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公共卫生和中医等薄弱环节。继续实施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项目,积极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探索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改革路子。(市发展改革委、卫生局、编办、财政局、物价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9.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出台济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积极推进省专项改革试点和重点领域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着力构建素质教育工作长效机制,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健全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实行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倾斜,实现教育均衡发展。采取措施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市教育局、编办、财政局、发展改革委负责)
10.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和评价奖励制度,加快创新服务平台建设,促进科技资源优化配置、高效利用和开放共享。加强对自主创新和战略新兴产业的扶持,建立健全相对稳定的经费投入机制和科技资源的共享机制,推进科技与金融资本的深度融合,引导和促进各类资本为科技企业提供差异化的金融服务。(市科技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
11.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继续推动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革和整合重组,重点推进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和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党报党刊发行体制改革和影视剧等制播分离改革。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机制创新,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公共文化服务的多元化和社会化。(市文广新局、编办、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12.深化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协调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健全基层管理和服务网络体系,整合基层社会管理资源,提高社会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快构建大城管格局,推进城市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长效化,以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为平台,建立健全城市管理新模式,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市民政局、城管执法局负责)
四、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13.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扩大政务公开范围,完善政府信息发布、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和社会听证制度。完善政务督查机制,提升政府行政效能,增强政府执行力。推进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体制创新,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出台济宁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提高政府投资效益。进一步深化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全面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整合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逐步形成统一综合监管机构、统一交易平台、统一管理制度、统一评标专家库、统一行业自律组织的“五统一”综合监管机制,2年内实现市、县、乡三级交易中心联网和公共资源交易网络的全覆盖。(市监察局、编办、政府办公室、发展改革委、法制办、招监办负责)
14.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力争年底前覆盖到所有县(市、区)、所有预算单位和所有财政性资金。加强基层财政建设,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完善“一卡通”发放财政惠农补贴服务方式,切实强化涉农资金监管。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管理,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规范政府投融资平台运行,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切实防范债务风险。(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等负责)
15.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建立健全政府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基础能力建设和基层执法队伍建设,加大行政执法和责任追究力度。加快推进食品安全检测能力和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考核评价机制、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信息发布机制、应急处置机制和宣传教育机制。(市食安办、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质监局等负责)
16.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贯彻落实国家、省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部署,按照分类指导、分业推进、分级组织、分类实施的要求,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市编办、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负责)
五、深化农村体制改革,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发展
17.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在抓紧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基础上,加快推进集体土地建设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林权等用益物权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体系,建立农村产权流转长效机制。(市农委、国土资源局、林业局等负责)
18、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的政策,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稳步推进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推进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在依法自愿的基础上发展规模经营。完善城乡平等的要素交换关系,促进土地增值收益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市国土资源局、农委负责)
19.推进水利体制改革。加快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健全良性运行机制。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健全完善水资源统一管理体制。加快建立科学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对居民生活用水逐步推行阶梯水价制度,对工业和服务业用水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加快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步伐,逐步推行农业灌溉终端水价与用水计量收费,灌排工程运行管理费用由财政适当补助。(市水利局、编办、财政局、物价局、发展改革委负责)
20.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城市综合承载能力,解决已经长期在城镇务工经商的农民工在城镇落户,同时兼顾吸引农业转移人口到城镇落户问题。大力推进流动服务管理体制机制创新,保障社会安全稳定。(市公安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人口计生委负责)
各级、各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狠抓贯彻落实,确保2011年各项重点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对全市确定的国有企业改革、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完善政务公开等十项重点领域改革要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取得明显成效。要加强对本意见落实情况的检查与督促,承担改革任务的市直部门要在年底前就推进改革的情况书面报市发展改革委,经市发展改革委汇总后报市委、市政府。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完善有效推进改革的科学决策机制、组织协调机制、效果评估机制等,切实把改革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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