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余建 记者 陈莉媛)13日,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为规范旅游行业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构建良好的旅游市场环境,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开展旅游行业价格行为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自贡市发改委决定在全市开展旅游行业价格行为专项检查,对我市主要旅行社、旅游景区等旅游相关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检查。
本次专项检查时间从2012年12月20日至2013年6月20日,分宣传部署,重点检查,处理整改三个阶段进行。检查的重点是:旅游经营者是否以“零负团费”、“特价”等虚假的、使人误解的价格宣传、招徕和组织接待游客;旅游经营者在提供服务中是否存在变相涨价或价格欺诈行为;旅游景区是否存在乱加价、乱收费行为;旅游相关经营者是否按规定明码标价。同时,专项检查期间,我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加强对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值守,积极办理消费者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