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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建设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长白山管理管委会有关城市建设工程建设市政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办法以及相关的产业政策、技术政策,拟定本地区贯彻实施的具体意见、办法。
二、参与长白山池北区范围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等工作;负责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等工作。
    三、主管地区风景名胜区城市规划区园林绿化工作;负责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自治区级风景名胜区保护监督工作。
四、指导全区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城市供水、排水(排涝)、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园林绿化、污水处理、市容环卫及城建行政监察等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节水和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指导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和城建监察
五、指导全区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六、负责房产管理。依法管理住房保障、房屋维修物业等的管理;指导和参与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七、承办长白山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科室:
综合科、房产科、城建科、监察科、供热燃气办
 
办公地址: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北区管委会二楼
(池北区文化路与池北大街交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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