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1)
年限平均法
该方法又称直线法,指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均衡的分摊到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计算的每期折旧额相等。
公式: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寿命×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月×折旧率
(2)
工作量法
指根据实际工作量计算每期应计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
公式: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工作总量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3)
双倍余额递减法
指在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产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后的金额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在折旧年限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
公式: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寿命×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累计折旧)×月折旧率
(4)
年数总和法
指将固定资产的原价减去预计净产值后的余额,乘以一个以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寿命为分子、以预计使用寿命逐年数字之和为分母的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
公式: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寿命÷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和×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