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发布多则公告,中国银行三家分行共计被罚290万元,多涉及流动资金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等问题,相关责任人也受到相应处罚。
又有百万罚单落地。7月8日,中国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发布多则公告,中国银行三家分行共计被罚290万元,多涉及流动资金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等问题,相关责任人也受到相应处罚。
1、中国银行三家分行共被罚290万
7月8日,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官网披露的闽银保监罚决字〔2021〕28号行政处罚表显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侯分行因未按工程进度发放贷款,流动资金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中国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根据相关规定,对中国银行闽侯分行处以10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罚款。
同日披露的闽银保监罚决字〔2021〕29号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分行由于理财产品资金投资非标债权资产投前调查不尽职、投后管理不到位,流动资金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等问题,福建监管局对中国银行福清分行处以9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关处罚。
此外,根据闽银保监罚决字〔2021〕30号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分行也被处以100万元罚款,其违法违规行为主要为未按工程进度发放贷款,流动资金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同时,中国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对蔡某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
2、中国银行多家分行频收大额罚单
近来,中国银行频收大额罚单,违法违规事由多涉及贷款业务。
7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公布了一张罚单,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具体违法行为涉及“七宗罪”,分别为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未核准或未按规定备案;非个体工商户商户使用个人账户作为收单结算账户;未按规定收缴;发生误收行为;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ETC预登记业务侵害消费者权利。因此,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决定对其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14.7万元。
5月24日,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对中国银行股份安徽省分行处以罚款90万元,其违法违规事实为将利息通过贷款承诺费、银团安排费方式收取;利用非房地产开发贷款科目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贷款,造成业务数据失真。
另外,当事人糜某时任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公司金融部副总经理,对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将利息通过贷款承诺费、银团安排费方式收取的违规行为承担直接责任。被处以警告处分。
6月1日,银保监会网站披露,中国银行燕郊分行因未严格落实住房按揭贷款差别化信贷政策;消费信贷资金被挪用,流向房地产领域;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尽职等,被廊坊银保监分局罚款150万元。4名相关责任人被警告,合计被罚款18万元。
另外根据深圳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因个人经营性贷款三查不尽职,信贷资金被挪用;小微企业贷款三查不尽职,信贷资金被挪用;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用途不合理,资金被挪用于缴纳地价;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未有效核实贷款用途真实性,资金被挪用于房地产开发;黄金租赁业务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被深圳银保监局罚款2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