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戍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房管局指定机构
我司通过了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计量认证(CMA)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的实验室认可,具备建筑工程主体结构(混凝土工程、砌体工程、房屋墙体裂缝、安全质量检测、钢结构工程、木结构工程)检测能力;通过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建筑结构检查领域的检查机构认可,具备了工程施工质量评价、结构设计质量评价、房屋安全性与可靠性评价、房屋结构抗震性能评价等能力。
房屋检测业务范围:
1、房屋结构安全检测鉴定
(1)营业性娱乐场所、旅馆业等公共场所的建筑,需要在许可审批前进行建筑物的安全性鉴定
(2)在施工场地周边的建筑物,为了判别其在施工前后的安全性、判断受损程度、分析受损原因,在施工前后需要对建筑物进行安全性鉴定。
(3)临时性建筑物需要延长使用期的时候,对建筑物的安全性进行鉴定,为后续使用年限提供建议。
2、房屋结构可靠性鉴定
(1)建筑物大修前的相关检查。
(2)重要建筑物需要进行定期检查时,对建筑物的安全性和使用性进行鉴定。
(3)建筑物改变用途或使用条件前,对建筑物的安全性和使用性进行鉴定。
(4)建筑物达到设计使用年限需继续使用时,对建筑物的安全性和使用性进行鉴定。
(5)建筑物扩建、改造前,对建筑物的安全性进行鉴定,为进一步的决策或加固设计提供建议。
(6)受自然灾害、化学腐蚀、意外撞击、地基变形等原因导致建筑物结构损伤后,对建筑物的安全性进行鉴定,为进一步的决策或加固设计提供建议。
(7)对其它怀疑其工程质量、结构安全性的各类建筑,对建筑物进行检测、对结构的承载力进行核算、对建筑物的安全性进行鉴定
3、房屋抗震安全鉴定
(1)对于原设计未考虑抗震设防要求或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已经提高的建筑,需重新核查抗震措施、验算抗震能力,对建筑的整体抗震性能进行鉴定,并提出处理意见。
(2)对于经过改造但改造设计未考虑现行的抗震设防要求的建筑、或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建筑,需重新核查抗震措施、验算抗震能力,对建筑的整体抗震性能进行鉴定。
4、危险房屋安全鉴定
对于需要进行建筑物危险性鉴定和等级划分的建筑,受业主委托可进行危险建筑物鉴定。
5、加固设计、咨询和施工服务
(1)适用于混凝土结构(梁、板、柱)各种变形裂缝和受力裂缝的加固处理。
(2)火烧震损腐蚀建筑物的加固与防护
适用于火灾受损、震动受损、长期腐蚀受损的建筑物及构筑物的加固处理,包括主体结构的防护处理
(3)现有建筑物的地基处理
适用于因长期地下水流作用、周边工程活动、周边地理环境等因素导致地基不均匀下沉,同时可能使上部建筑物开裂或倾斜。通过地基处理可以有效地加固地基、控制沉降。
(4)倾斜建筑物的纠偏和加固
适用于需要整体纠偏和相应基础加固、结构加固的倾斜建筑物,包括已经倾斜的各种民用建筑、工业建筑和公共建筑。
(5)建筑物结构加固与基础加固
适用于现有建筑物或在建建筑物存在结构质量缺陷、结构承载能力不足、基础承载力不足或沉降变形等需要加固结构或基础的情形。
主要业务如下:
1. 房屋建筑安全检测鉴定;
2. 建筑施工质量检测鉴定;
3. 建筑幕墙安全及施工质量检测鉴定;
4. 房屋建筑装饰装修检测鉴定;
5. 房屋建筑改造(如加层、结构改动等)可行性检测鉴定;
6. 长期停工后重新开工的工程质量检测;
7. 建筑工程加固质量的检测验收;
8. 无正规建设手续的房屋的安全鉴定;
9. 房屋建筑司法鉴定;
10.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检验数量不足;
11. 结构工程施工质量有怀疑或争议;
12. 房屋建筑不均匀沉降或倾斜安全检测鉴定;
13. 火灾后房屋建筑安全性检测鉴定;
14. 达到设计使用年限需要继续使用的房屋检测鉴定;
15. 建筑结构振动检测与监测;
16. 房屋建筑装修工程质量检测鉴定;
17. 原设计未考虑抗震设防或抗震设防要求提高;
18. 拟进行结构改造影响结构安全性与抗震性能的改变使用用途活荷载增大或抗震设防类 别提高的,或未按照规定拆改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降低了房屋建筑安全与抗震性能的检测鉴定;
19. 主体结构出现明显受力裂缝或钢筋、钢材锈蚀及变形等损伤;
20. 出现地基不均匀沉降导致结构损伤、变形;
21. 毗邻的建设工程施工可能影响房屋建筑使用和结构安全性与抗震性能;
22. 因事故导致结构整体损伤或房屋建筑灾害损伤修复、处理前的鉴定;
23. 工业和民用建筑安全性、适用性、耐久性鉴定;
24. 结构改造咨询;
25. 安全生产事故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