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要求“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要求我市要继续抓好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等减排工作,特别要加强扬尘污染防治。连日来,市环委会派出七个督导组,重点对东南片区开展大气污染治理督导。目前,我市扬尘污染突出,影响全年目标。市环委会要求对拒不整改的项目依法从重处罚,并坚决执行停产整改。
市环委会对督查情况每日公开警示,根据现场发现,东南片区的部分建设项目与要求还有较大差距,端州区及鼎湖区的情况最为突出。江滨堤路多点阵发扬尘,施工便道积泥未及时清扫,洒水收效甚微。火车站综合体未落实六个100%,施工扬尘污染明显。肇庆新区进港大道裸土大面积未有覆盖,至枫湾桥沿途洒落余泥及厚尘污染一直未改善。鼎湖区永安工业园工地多台施工机械冒黑烟、施工便道未有洒水,经多次督促后方完成整改。
根据今年我市的大气污染源解析,在一定时段,扬尘源及移动源对我市的污染贡献比例已大于工业。近段时间以来,天气干燥,湿度低,进一步加剧扬尘污染,对我市空气质量全年达标工作带来了明显的压力。市环委会重申,各工程的主管部门务必将扬尘防治放在突出位置,严格落实管控要求。12月21日召开的全市空气质量保障攻坚督查会上,市住建局表示将对污染项目“发现一宗,停工一宗”。
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包括: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施工工地未设置硬质密闭围挡,或者未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或者未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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