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南县部署开展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考评。
据悉,该县成立10个考评组,由相关县处级领导带队,采取自查自评和现场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评对象包含21个乡镇80个县直单位。
该县此次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评内容将更加完善,主动对标县委落实“两个责任”的“9337”责任要求,实行量化指标考评,重点围绕健全工作机制、严明党的纪律、加强作风建设、抓惩治、维护群众利益等方面,细化检查考评内容,明确要求。检查考评根据听取汇报、查看台账资料、召开述责述廉报告会、民主测评以及结合在事前自查自评的基础上,通过百分制量化评估后折算得分,并将结果直接报送县绩效办。
在此基础上,该县将做好考评结果运用,将其作为各乡镇、各部门单位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同时,对本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的,实行降等处理。
此外,该县还要求各考评组在12月21日前提交被考评单位的考评材料,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针对考评组反馈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