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加热器办理CE认证FCC认证资料要求
智能加热器办理CE认证FCC认证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 智能加热器说明书英文版;
2. 智能加热器电路图;
3. 智能加热器铭牌;
4. 智能加热器照片;
5. 智能加热器关键部件清单(包括电子元件清单,电路保护,冷却方法等);
6. 智能加热器欧洲(EMC)报告;
7. 如果产品含有功率器件,需要做热分析报告;
8. 如果产品带有金属外壳,需要做震动报告。
FCC认证的形式:
FCC对不同的产品有三种认证模式,分别为:Verification 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 (DoC)和Certification。不同的认证模式,都要求测试实验室取得FCC认可,并且有不同的申请、测试以及申明要求。
1、Verification:即自我验证,制造商或进口商确保其产品进行了必要的检测,以确认产品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并保留检测报告,测试实验室FCC LISTEE,所有经过认可的场地都公布在网上。FCC有权要求制造商提交设备样品或产品的检测数据。适用于自我验证的设备包括商用计算机、TV和FM的及FCC Rule Part 18的非大众消费者使用的工业、科研和医疗设备。
2、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 (DoC):即符合性声明, 设备负责方(一般为制造商或进口商)在FCC的合格检测机构对产品进行测试,以确保设备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并保留检测报告,机构必须有NVLAP/ A2LA的授权。FCC有权要求负责方提交设备的样品或产品的检测数据。适用于符合性声明的设备包括家用电脑及外设、民用广播、超再生、FCC Rule Part 15的其它、电视机接口设备、电缆系统终端备和Part 18的大众消费者使用的工业、科研和医疗设备。
3、Certification:即ID认证,Certification是FCC基于申请和测试数据而签署设备认可的过程。FCC对申请者提交的样品(或照片)及检测数据进行审核,如果符合FCC规则的要求则给设备授权一个FCC ID号码。适用于认证的设备包括低电如无绳电话、自动门的、无线电玩具和安全警报系统,Part 15的故意性发射无线电频率能量的设备,Part 18的大众消费者使用的工业、科研和医疗设备,自动变频和超再生,电视接口设备,以及家用电脑及其外设。负责方应使设备上有FCC ID的标记。
需要注意的是,更新后的FCC认证只有两种形式:FCC SDOC和FCC ID形式。可理解为不含无线发射设备类产品都归纳为SDOC形式申请,送检机构拿到资质授权可自发证。
同时,智能加热器办理CE认证和FCC认证需要满足一定的电磁兼容性要求,因此需要提供相应的测试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