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标志牌设立的基本规定
1、功能:道路交通标志是以颜色、形状、字符、图形等向道路使用者传统信息,用于管理交通的设施。
交通标志应结合道路及交通情况,通过交通标志提供准确及时的信息和引导,
使道路使用者顺利快捷地抵达目的地,促进交通畅通和行车安全。
2、交通标志牌设立的基本要求 GF道路指示牌,交通警示牌图解大全
为保证视认性,同一地点需要设置两个以上标志时,可安装在一个支撑结构(支撑)上,
但最多不应超过4个;分开设置的标志,应先满足禁令、指示和警告标志的空间。
原则上要避免不同种类的标志并设。解除限制速度标志、解除禁止超车标志、路口优先通行标志、
会车先行标志、会车让行标志、减速让行标志应单独设置;如条件受限制无法单独设置时,
一个支撑结构(支撑)上最多不应超过两种标志。标志板在一个支撑结构(支撑)上并设时,
应按禁令、指示、警告的顺序,先上后下,先左后右地排列。
警告标志不宜多设,同一地点需要设置两个以上警告标志时,原则上只设置其中最需要的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