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康复医院(黄水院区)住院纳入我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的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98号),结合《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完善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94号)和《关于完善重庆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渝社险发〔2016〕38号)的相关规定,我局组织对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康复医院(黄水院区)申请开通医保住院结算资格进行了审查,并邀请相关部门代表进行了评估,该院符合医保住院服务的有关条件,现予以公示。从2018年4月28日起到5月4日止,公示期7天。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报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市社保局医保工伤生育待遇处 88622956
传 真:88622957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四号楼4902室
重庆市社会保险局
2018年4月26日
序号 | 医院名称 | 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备注 |
1 |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康复医院(黄水院区) |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黄水镇莼乡路287号 | 张宏英 | 139831638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