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优化本市通用住房标准和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该规定将降低商业银行新发放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本规定为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即12月15日起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适用新的利率政策下限。调整后:副城区批、第二批贷款利率政策下限分别不低于市场报价利率加同期贷款10个基点。不低于副城区批贷款利率政策下限 不低于相关期间市场贷款利率,且不低于市场-相关期间的贷款报价利率加55个基点。各银行应根据本市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设定的政策下限,结合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设定每笔新增抵押贷款利率。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