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问题和中山户口迁入条件一直以来都是我们所关心的大问题。漂泊在外打工的人入户后会增加对这个城市的归属感,扎根于此,在这个时候你的心里才会真正的融入进这个城市。
中山积分制入户注意事项:
在向公安机关提出入户申请前,申请人须确认用于申请积分制入户的房产中没有登记除本人父母以外的其他人员户口。如有登记除本人父母以外的其他人员户口的,须待其户口迁出后方可向公安机关提出积分入户申请。
中山人才入户网上申请:
1、申请人可点击登录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自助服务窗口”;
2、进入系统选择“人才入户(调动)”业务填写个人社会保障号和身份号码即可登录。
3、登录系统后,进入办事指南页面,点击左侧“业务办理”→“申报办理”,按要求填写表格;填写完毕后“保存”,进入附件上传页面。
4、按照要求上传文件,约10份左右。对应附件位置,选择文件后,点击’上传’按钮,上传完毕后可查看或删减。上传的附件资料包括人才入户申请表,这张表格申请人需要打印出来,由单位加盖意见公章后再拍照上传。
中山入户原则:
1、申请人应在《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制入户通知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向我市公安机关提出入户申请;
2、申请人应于近在我市连续购满1年(含)以上,或于近在我市办理(《暂住证》)满1年(含)以上;
3、申请人申请入户地址应与申请积分制管理时所报房产地址相一致,且该房产中无登记其他人员户口(申请人父母除外)。
4、申请人提出入户申请时,其直系亲属可依据《中山市迁移若干规定》(中府〔2006〕25号)中的相关投靠政策申请随迁入户。
中山积分制入户申请流程:
获得积分制入户且自愿申请入户中山的,申请人应带齐相关资料到入户房产所在地公安分局户口窗口申请。各镇区公安分局审核查验相关文件资料正本后,留存正本或对应的复印件,经分局审核并加具意见后送市局审核。经审核通过的,由市局签发准迁文件转分局交申请人办理迁移手续。经审核应补充材料的,由市局签发补充材料通知转分局告知申请人,审核工作时限自申请人递交应补充材料之日起重新计算。经审核未通过的申请,由市局签发相关通知书转分局交申请人并告知其申请未获通过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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