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中山落户政策解读
利好1,在市辖区居住满3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合法稳定就业满3年(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满3年或连续经商满3年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父母、未婚子女,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其中,综合承载压力较小的区,可以适当放开居住就业和参加社会保的年限限制。用人单位或个人不能解决入户地址的,可迁入当地的户籍代管机构。
利好2,在市辖县的乡镇(街道)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共同生活居住的配偶、父母、未婚子女,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用人单位或个人不能解决入户地址的,可迁入当地的户籍代管机构。
利好3,直系亲属投靠入户。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相互投靠(夫妻投靠、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不受婚龄、年龄等条件限制,凭有效证件和证明材料在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利好4,引进人才入户。具有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毕业生或经地级以上市相关部门认证的中级技能型以上人才,经济发展特别需要的特殊技能型人才和特殊技术人员,以及经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有关手续的其他各类人才到我市工作,其本人及直系亲属可在实际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用人单位或个人不能解决入户地址的,可迁入当地的户籍代管机构。利好5,投资入户。在市辖区累计投资超过100万元的,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可登记本市居民常住户口;市辖县的投资额入户标准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利好6,取消户口迁入中的计生审核。由迁入户口前进行计生审核改为户口迁入后,由公安机关将名单交由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审查登记。
中山市落户办理指南,中山入户条件
1.申请。申请人到中山公安局户政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户政窗口工作人员受理、核验申请材料原件、复印件。
3.审查。户政领导对申请材料,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公安户政科服务窗口领取办理结果,凭区公安机关户政部门的批件到公安办理入户手续,并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