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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内迁移户口手续和流程

关键词:中山入户

详细信息

  凡具有本市常住入户的居民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允许其入户中山市内迁移:

  (一)因结婚,需将入户迁到配偶入户所在地的;

  (二)因住房调整(包括购买、馈赠、自建的房屋及单位分房,且必须是合法建筑的房屋),需将入户迁入房屋所在地的;

  (三)因投靠直系亲属(指父母、夫妻、子女)需将入户迁入亲属入户所在地的(包括 “农迁农”);

  (四)属单位集体入户人员,因工作变动、辞职、单位转制、倒闭等原因,需将入户迁到新单位或市人事部门人才交流中心、劳动部门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设立的集体入户;

  (五)因离婚、本市房屋变卖、原房屋被屋主合法收回,需将入户迁入亲戚朋友家中的。

  因其他原因变动市内入户迁移办理所需材料

  入户人除提供本人及投靠人入户簿、居民身份证外,还需根据不同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一,落户中山入户咨询,中山积分入户咨询。

  二,小孩超生入户和(非婚儿童补户)咨询。

  三,计划生育证明办理咨询。

  四,(计划生育服务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咨询。

  五,农转非:异地农村入户转入广东中山非农入户咨询。

  六,港澳通行证(商务通行证)办理咨询。

  所办理的入户全部真实,迁往中山东区 古镇 港口范围居民入户,可到公安机关验证!

  必须提供:

  (1)父亲的入户簿和居民身份证、母亲的入户簿和居民身份证。

  (2)出生医生证明。

  (3)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指标证明,或计划外生育处罚完结证明(农村需乡有关部门以上,城市需街道以上)。

  (4)结婚证明。

  注:母亲入户在外地的方可,本市除外。

  未成年人落户

  必须提供:

  (1)出生医学证明。

  (2)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指标证明或计划外生育处罚完结证明。

  (3)母亲所在单位或街道、乡(镇)、关于未入户原因的证明。

  (4)结婚证。

  (5)其它可以说明情况的有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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