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落户中山津贴申领条件
按照《关于落实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落户中山津贴有关工作实施细则》,申领补贴的本科生需符合四项条件:
一、申领人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个人失信、犯罪记录及参加非法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二、具有本市户籍(含上大学时户籍未迁出,或上大学时户籍迁出、但毕业后又迁回中山市的),毕业5年内(2015年1月后)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国内、)。
三、提交申请时仍在中山市非公有企业工作(含曾在中山市工作且具有本市户籍,离开中山市再回到中山市非公有企业工作;非公有制企业含实行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使用非财政资金进行运营的事业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
四、按规定在中山市参保并连续正常缴纳社保费满12个月的(以社保系统信息记录为准,补缴不计算连续缴费年限),或未在中山市参保缴费的,但可提供连续12个月个人薪金纳税证明的。
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可由本人登陆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站,按照办事指引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