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条件
(一)在我市工作的人员,当前在我市参加社会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除外);
(二)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1.身体健康;
2.无违法犯罪和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教育部承认学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
a大专学历,在我市连续参加社会满6个月,45周岁以下;连续参加社会满6个月(不得中断),部分非本市户籍参保人根据省市各类养老补缴文件曾办理过补缴的,补缴时间不计算为连续时间。下同。
b本科学历,45周岁以下;
c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位,55周岁以下;
d中国籍留学归国人员,大专、本科学历,45周岁以下;或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位,55周岁以下。
⑵中级职称或高新技术企业急需的初级职称,45周岁以下;或具有高级职称,55周岁以下的人才。
⑶取得有效中级以上职业书或职业技能书的人才:
a中级职业资格或中级职业技能等级,在我市连续参加社会满6个月,45周岁以下;
b高级(含高级)以上职业资格或高级职业技能等级,45周岁以下。
有效职业书或职业技能书,指职业书必须符合国家现行职业资格目录清单范围(相关文件见“表格下载”)并在技能评价工作网()的全国联网查询系统上可查到的证书。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新的职业资格目录前,在旧目录实施期内取得的职业书也为有效证书。
⑷具有特殊技能且在我市连续参加社会满1年,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特殊技能须由用人单位正式提出,要求必须按照以上职称和职业书的要求核定。
二、设立依据
1、《中山市紧缺适用人才入户管理暂行办法》
2、《关于完善我市人才入户办理工作机制的通知》
3、《 中山市人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
5、《中山市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的通知》
6、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人才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的具体措施》
7.《关于在中山市开展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
三、申请材料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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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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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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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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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才入户(调动)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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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实填写有关情况。“单位意见”栏要求如下:
①应加盖公章。
②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在册人员需要申请调档的,请注明“本单位同意保管申请人档案”。
③高新技术企业急需的初级职称人员申请入户的,须写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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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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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学历证书(以学历申请的提供)
②技术书(以技术资格申请的提供)
③职业书或职业技能书(以职业资格申请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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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须提交学历证书和承诺书(不提交承诺书的可提交或学信网认证报告;申请调档的必须提交学信网认证报告);
②须提交技术书和承诺书(不提交承诺书的可提交技术资格认定表或评审表);
③须提交职业书或职业技能书和承诺书(不提交承诺书的可提交国家职业资格网查询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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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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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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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配偶、随迁子女均要提交(持广东省以外身份证的还需提交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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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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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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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房产证》、《中山市商品房销售登记备案表》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选择搭户的还应先到入户地公安分局办理相关手续并出具意见。
②无自购房的可迁入镇区人才公共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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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或有随迁情形的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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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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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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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的需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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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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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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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申请随迁的提交,随迁子女须在18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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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1)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具有干部身份人员在申请入户时可自行选择是否调档,也可以只申请调档;档案已在中山的人员无需调档,直接申请入户。(2)非全日制毕业不具有干部身份的人员不能办理干部调档。(3)参保地不在中山的(指在中山设有合法分支机构,申请人在中山工作,但由总公司统一参加社会)需提交参保证明和单位出具情况说明。(4)非本市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无电子证照的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5)申请调档且毕业时间在2001年前学信网没有学历信息的,提交本人签名按指印的承诺书;毕业时间在2001年(含本年)后必须提交学信网认证报告。(6)以上申请材料均需原件扫描或拍照上传申请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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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理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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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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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理
时限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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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非干部身份人员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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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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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干部身份需要调档入户(档案转递时间不计算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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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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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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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理
时限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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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自受理之日起12个工作日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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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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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自受理之日起23个工作日办结。档案转递时间不计算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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