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园区工业总产值比例
园区内的工业总产值占园区工业总产值的比值。其中,是指依据《认定管理办法》认定的工业范畴的。
基础设施绿色化指标
基础设施绿色化指标包括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1 个必选指标,以及从新建工业建筑色建筑的比例、新建公共建筑色建筑的比例 2 个可选指标中选取 1 个指标,从 500 米公交站点覆盖率、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比例 2 个可选指标中选取 1 个指标。
区级负责材料初审工作,认证过程全部由省绿办及中国绿色食zhi品发展中心负责,认证程序如下:
1. 认证申请
2. 受理及文审
3. 现场检查、产品抽样
4. 环境监测
5. 产品检测
6. 认证审核
7. 认证评审
8. 颁证
绿色园区评价要求-绿色制造体系评价基本要求
1、国家和地方绿色、循环和低碳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应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
2、近三年未发生重大污染事故或重大生态破坏事件,完成国家或地方下达的节能减排指标,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
3、环境质量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环境功能区环境质量标准,园区内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各类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均不超过国家或地方的总量控制要求。
4、园区重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5、园区企业不应使用国家列入淘汰目录的落后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不应生产国家列入淘汰目录的产品。
6、园区建立履行绿色发展工作职责的机构、配备2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
7、鼓励园区建立并运行环境管理体系和能源管理体系,建立园区能源监测管理平台。
8、鼓励园区建设并运行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