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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筑拆除施工工程的安全技术规范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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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结构维修加固改造的程序

通过本课题的研究,结合不同工程实际,总结一般建筑结构维修加固的程序如下:按照科学的程序进行,可以保证建筑结构的维修加固改造不走弯路,避免漏项,制定合理的方案,取得较好的效益。

1.收集维修加固改造建筑结构相关资料

收集被维修加固改造建筑结构的相关资料,主要包括设计资料和施工资料、设计施工变更资料、建筑用材料资料、竣工和验收资料、使用过程的有关情况、发现的质量问题、业主新的使用要求等。

2.建筑结构和构件的质量鉴定、材料性能的检测

对建筑结构进行完损性和安全性鉴定,从而为维修加固改造提供依据。完损性主要是指建筑结构目前的破损状态,以外观检查为主;安全性主要是指构件和结构的安全程度,以内力分析和截面验算为主;在地震区,对旧建筑结构尚应进行抗震性能鉴定。

对结构或构件所用材料有怀疑时,应进行结构材料的有关性能检测,以获得材料的实际强度等性能的指标数据。

检测和鉴定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和鉴定单位完成,并出具检测报告和鉴定意见书,检测报告和鉴定意见书做为建筑结构维修加固改造的依据之一。

3.制定建筑结构维修加固改造的方案

制定建筑结构维修加固改造方案应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主要依据是建筑结构的使用功能要求,有关的国家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可能实施的维修加固改造施工条件等。

维修加固改造方案的制定是一项高技术的系统工作,应进行方案的对比和优化,选择产出投入比较高、简便易行、质量易于保证、环境效益较好的方案实施。

4.建筑结构维修加固改造的设计

根据建筑结构维修加固改造方案进行施工图设计,此时应注意的问题主要是新旧建筑结构的连接及协同工作,应考虑施工的可行性,尽量详细地提出施工注意事项和施工先后顺序。

5.建筑结构维修加固改造的施工

施工应由具备相应专项施工资质的队伍完成,施工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措施,切实保证施工期间人员和建筑物的安全,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与原设计不符情况和安全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业主和设计单位,采取处理措施。

6.建筑结构维修加固改造过程的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

施工过程应委托有相关经验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设计人员也应经常去施工现场了解施工情况,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并参加相关部位的分部分项验收和竣工验收,对重要工程或工程的关键重要部位应在加固施工完成后进行一些现场检测。

竣工后应提醒业主定期对加固改造部位检查工作状态,次检查时间不大于10年。平时使用过程中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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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建筑被或侵权-法律仍有保护范围

违法建筑:又称违章建筑,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内容建设的房屋及建筑物。因此,违章建筑的确认权属于行政机关。

一、违章建筑分类:可补正的违章建筑和不可补正的违章建筑.

1、可补正的违章建筑:故名思议,即将违章建筑转化为合法建筑。参见《城乡规划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允许对违法建筑进行改正,只有无法改正的才限期拆除,并且在时不予补偿。另参见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1款规定:“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2、不可补正的违章建筑:即不能通过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建筑物,则应为终局性为违法建筑,应由建筑人负责拆除。

二、违法建筑的法律性质.

1、可补正违章建筑的法律性质: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采取措施纠正违法行为,将违法建筑转化为合法建筑,那么该建筑具有“不动产所有权”法律性质,其权利受法律保护。

2、不可补正违章建筑的法律性质: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采取措施仍无法纠正违章行为,该建筑终局性为违法建筑,该违法建筑一旦拆除,则组成该不动产部分的建筑材料能脱离土地或建筑物而单独存在,成为动产,产生动产上的权利,其动产权利仍受法律保护。

违法建筑的“动产所有权”:源自于建造人对该违法建筑的所投入的原材料(砖、钢筋、木材等)、附属设施(吊灯,楼梯、吊扇、窗户、门等),上述动产系建造人合法取得,其依法享有动产权利,任何人不得非法侵犯。

三、违法建筑纠纷实务问题处理.

(一)涉及不动产物权归属争议的法律处理(违法建筑建造人或管理人提起诉求)

1、物权确认请求权:——法院不予受理。

2、物上请求权:—— 法院不予受理;

—— 如受理,以当事人不适格为由裁定驳回起诉。

3、相邻关系纠纷:——法院不予受理;

——如受理,裁定驳回起诉。

4、继承上的权利:——法院不予受理。

(二)违法建筑债权纠纷法律处理

1、违法建筑租凭合同:

A.在一审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合同有效。

B.其他——合同无效,可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

2、违法建筑买卖合同:

A.在一审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合同有效。

B.其他——合同无效,应依据《合同法》第58条确定的原则来处理。

3、违法建筑设定抵押权的:

A.在一审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抵押合同有效,在此情形下抵押权由于未登记,因此抵押权未设立,该抵押物只能作为抵押人的普通财产来承担普通债权的清偿责任。

B.其他——抵押合同无效,抵押权未设立。

(三)侵害违法建筑物纠纷法委处理

1、违法建筑建造人或管理人基于违法建筑物“不动产所有权”提起的诉:

A.在一审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应予受理。

B.其他:——一般,不予受理;

——如受理,以当事人不适格为由裁定驳回起诉;

——但故意拆除、毁损违法建筑是违法行为,加害人应受到适当的民事制裁。

2、违法建筑建造人或管理人基于违法建筑物“动产所有权”提起的诉:——法院应予受理,但此时所保护的价值,不是作为不动产建筑的价值,而是作为建筑材料的动产的价值,依法给予保护;对于违法建筑物的建造费用,如工人的工资等,是否应予以保护,此时要看侵权人主观状态,若侵权人主观系故意或重大过失,则应承担部分费用;如侵权人非系故意或重大过失,则不应承担此部分费用。

3、对违法建筑的从物造成损害的——法院应予受理,成立侵权之诉,但这种情况下侵权人只赔偿损坏的动产的价植。

4、违法建筑致害的损害赔偿——依《民法通则》第126条和《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解决。

综上分析,对于违法建筑,法律并不是一概而论的统统不予保护,如违法建筑遭受违法、故意或重大过失毁损、损害违法建筑附属设施等侵权纠纷时,违法建筑物的建造人或管理人,应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已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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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是指运用各种材料生产出来的具有各种使用价值的建筑物、构筑物,是人可以在其中进行生活或生产活动的、固定于土地之上的房屋或其他场所,如住宅、办公楼、厂房、库房等。

违章建筑,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占地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

国家没有统一的定义,各地方政府则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定的相关内容建设的建筑。违章建筑主要包括:

⑴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⑵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

⑶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

⑷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性建筑的建筑物;

(5)通过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有一种观点认为,所谓违章建筑,是指未经主管部门的许可而擅自动工兴建的各种建筑物和构筑物。然而这种观点虽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并不尽科学,其并没有指明"违章建筑"中所谓"违章"的本质,只是一个笼统表面的定义,容易在指导实务中出现差错。违章建筑依其"违章"的程度不同,有各种不同的情况。从表面上看违章建筑建筑人有无土地使用权上说,违章建筑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种:一是建筑人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因而也无法取得建筑许可证;二是在自己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建造违章建筑物,即虽有利用该建筑物占有范围内的土地建造房屋等建筑物的权利,但未经取得建筑许可证而擅自建设的建筑。

违章建筑强制拆除程序是怎样的?

一、相关法规

《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二、违法建筑强制拆除程序

1、案件受理登记

2、现场勘察记录

3、签发《停工(核查)通知书》(应注明:A、上述行为书面说明;B、本人身份证明材料;C、房屋相关材料)。

4、填写《案件立案审批表》(签承办人意见及依据,然后交领导审批同意后做调查笔录)。

5、做《调查询问笔录》(相关说明:A、这个日期那一天不确定,要看当事人配合情况决定。B、做现堪和笔录时,首先亮明身份,由两人以上执法,宣布执法依据;C、内容要具备以下几个要素:房屋所有者是谁,违建的出资建设者是谁,房屋开工日期,房屋所处位置,工程进度,房屋面积、结构(分砖混、砖木、钢架、简易棚亭披屋),工程造价,完工时间,所作用途,问清是否办理建房手续,告知其违法行为,违反什么法律条款,当事人确认笔录内容,请当事人签名,并紧顶内容下格签名)。

6、给规划部门发商请函,认定是违法建筑。

7、填写《案件处理审批表》(承办人意见及依据,报领导审批)。

8、签发《限期拆除告知书》,限期在何年月日前自行拆除违法建筑,限期日期根据房屋面积,结合裁量权决定,并告知其陈述、申辩权。

9、送达回证

10、限期拆除到期后去核查,填写《核查情况登记表》。

11、填写《拆除违章建筑工作单》,将《拆除违章建筑工作单》报区政府备案。

12、签发《强制拆除决定书》(告知其三个月内的行政复议、诉讼期)。

13、签发《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限其在7天内自觉履行行政决定。

14、送达回证(限期拆除决定书、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可以一次性同时送达)。

15、7天后去核查,填写《核查情况登记表》。

16、签发《强制执行决定书》,告知其三个月内的行政复议、诉讼期。

17、送达《强制执行决定书》。

18、张贴《强制拆除公告》(限其七日内自行拆除,离发《强制执行决定书》1个月)。

19、拟定方案,组织强制拆除制作现场笔录,此时离发《强制执行决定书》三个月后,达到行政复议、诉讼期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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