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其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币;
3、在申请之日前3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_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如何办理,办理需要多长时间:广播电视节目是由广播电台、电视台和省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制作。
一般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的办理部门是总局社会管理司、省级广播影视局,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的办理时长为受理后20个工作日,并由广电总局统一印制,有效期为2年。
广播电视制作经营许可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并填写《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3、开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业务可行性报告;
4、主要人员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
(2)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三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培训证明等材料。
5、注册资金或证明;
6、办公场地证明;
7、企事业单位执照或工商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件。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是对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的一种许可,取得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开展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