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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房屋危房检测鉴定单位-技术可靠

关键词:

钢结构质量检测桥梁检测房屋完损检测

2019/12/20


西安房屋危房检测鉴定单位-技术可靠


郭经理:18792942354(同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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钧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是从事房屋检测、结构监测、工程检测和评估鉴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上海钧测拥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以权威的专家团队,的检测设备和前沿的核心技术,为机构、设计、施工单位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技术咨询和解决方案。 


业务范围: 


房屋质量检测、房屋抗震鉴定、厂房检测鉴定、工业建筑检测鉴定、玻璃幕墙检测、桥梁检测、工程检测、监测钢结构工程检测、焊接工艺评定、产品失效分析、热像检测、建筑物振动检测、地下管网检测鉴定、工业设备可靠性鉴定 







  通过对受检B13、B24、B27和B28厂房现场检测和安全性计算分析,得出以下主要结论:


  (1)受检B13、B24、B2和B28厂房位于,该4栋均为单层门式刚架结构厂房,B13厂房和B27厂房主要作为生产车间使用,B24厂房主要作为维修车间使用,B28厂房主要作为成品仓库使用,各厂房自建成使用至今未发生过功能改变、火灾、加固改造等情况。


  (2)各厂房轴网尺寸基本符合设计要求;B13和B24厂房主要构件尺寸部分不符合提供的电子版设计图纸要求,未提供设计变更蓝图;B27和B28厂房主要构件尺寸与提供的电子版设计图纸基本相符;B13、B24和B28厂房屋脊均未见斜拉条,与提供的电子版设计图纸不符,未提供设计变更蓝图;B24厂房东侧10/B轴和10/D轴缺少抗风柱,檩条设计主要间距为1.50m,实测主要间距约1.30m,与提供的电子版设计图纸不符,未提供设计变更蓝图;B27厂房原设计在11-12/A-G轴处存在柱间支撑和屋面水平支撑,实测位于8-9/A-G轴处,与提供的电子版设计图纸不符,未提供设计变更蓝图。


  (3)受检厂房损伤检测结果表明,B13厂房主体结构基本完好,各钢梁柱节点连接基本完好,局部柱高中部系杆弯曲变形,局部柱间支撑和柱脚存在轻微锈蚀;B24厂房主体结构基本完好,柱间支撑及屋面水平支撑基本完好,各构件连接节点基本完好,夹层钢平台中柱底部翼缘板屈曲、柱脚混凝土局部损坏;B27厂房南立面维护钢板开裂,8-9/D轴柱间支撑松弛变形,部分柱脚锈蚀,部分钢柱局部涂层脱落;B28厂房屋面局部拉条断开,部分柱间支撑断开,南侧墙面檩条和屋面檩条局部变形。


  (4)门式钢梁钢柱材料检测结果表明,所测钢结构厂房主要构件钢材牌号均推定为Q345。


  (5)检测结果表明, B13厂房钢柱最大倾斜率为向北2.25‰,最大位移量23mm;B24厂房钢柱最大倾斜率为向东1.43‰,最大位移量8mm;B27厂房钢柱最大倾斜率为向东1.86‰,最大位移量13mm;B28厂房钢柱最大倾斜率为向东1.41‰,最大位移量10mm;均满足《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1144-2008)中表7.3.9结构侧向(水平)位移评定等级中B级的要求。


  (6)刚架验算结果表明,受检B13、B24、B27和B28厂房门式刚架钢梁、钢柱强度和稳定应力比均小于1.0,满足承载力计算要求;门式刚架钢梁长细比均满足规范要求;B13、B24和B28厂房门式刚架钢柱长细比均满足规范要求,B27栋门式刚架钢柱长细比超出规范限值要求;各厂房门式钢梁最大挠度均满足规范限值1/180要求。


  (7)檩条验收结果表明,风吸作用下,受检B13、B24、B27和B28厂房屋面檩条承载力均满足计算要求;风压作用下,受检B24栋厂房屋面檩条承载力满足计算要求,受检B13、B27和B28厂房屋面檩条承载力基本满足计算要求。


  8.2 建议


  (1)建议对锈蚀的钢构件进行除锈防腐处理,对局部损坏的柱间支撑、拉条、钢柱柱脚进行合理有效的修缮处理。


  (2)针对B27厂房门式刚架钢柱长细比超出规范限值要求,建议对该栋厂房钢柱进行加固处理。


  (3)针对B13、B24和B28厂房未见屋面斜拉条,建议按设计图纸进行补设。


  (4)在后续使用中,未经专业机构检测鉴定,屋面不得增加荷载。


  (5)建议定期对房屋进行检查维护,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检测鉴定。


  9 检测依据


  (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


  (2)《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2007);


  (3)《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 8-2016);


  (4)《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 50344-2004);


  (5)《钢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 50621-2010);


  (6)《金属材料 里氏硬度试验第1部分方法:试验方法》


  (GB/T17394.1-2014)。


  10 判定标准


  (1)《碳素结构钢》(GB 700-2006);


  (2)《钢结构设计标准》(GB 50017-2017);


  (3)《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1144-2008);


  (4)《低合金结构钢》(GB 1591-88);


  (5)《轻型钢结构设计规程》(DBJ08-68-97);


  (6)《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范》(GB 51022-2015);


  (7)《里氏硬度计现场检测建筑钢结构钢材抗拉强度技术规程》(DGJ32/TJ 116-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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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公司某项目1#楼沉降监测报告


  4工程概况


  **公司委托对位于**项目1#楼进行沉降监测,1#楼为一栋商业建筑,一~三层为展示馆用房,建筑面积约6892.07m2。建设单位为**公司,设计单位为**公司。平面布置图如图4.1。


  5检测目的


  沉降观测的主要目的是监测建筑物在建造过程的沉降状态和工作情况,并为业主单位提供准确可靠的建筑物动态沉降数据,以便及时掌握变形情况,使各方能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6技术标准


  (1)《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2007;


  (2)《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16;


  7判定依据


  (1)《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897-2006;


  (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8基准点和沉降观测点的布设


  8.1基准点的布设


  基准点是沉降观测起始数据的基本控制点,为保证观测值的可靠性,在施工区附近(变形区外)共埋设沉降观测使用的3个水准基点,编号分别为BM1、BM2、BM3,其高程系统为独立高程。其中BM1高程为本检测项目拟定的基准高程(高程拟定为19.93000m),BM2、BM3高程是以BM1为基准,BM2高程为20.17111m,BM3高程为19.54140m,用徕卡高精度水准仪进行检测。


  8.2沉降观测点的布设


  根据《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16,沉降观测点的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的四角、核心筒四角、大转角处及沿外墙每10m~20m处或每隔2根~3根柱基上;


  2) 高低层建筑、新旧建筑和纵横墙等交接处的两侧;


  3) 建筑裂缝、后浇带两侧、沉降缝两侧、基础埋深相差悬殊处、人工地基与天然地基接壤处、不同结构的分界处及填挖方分界处以及地质条件变化处两侧;


  4) 对宽度大于或等于15m、宽度虽小于15m,但地质复杂以及膨胀土、湿陷性土地区的建筑,应在承重内隔墙中部设内墙点,并在室内地面中心及四周设地面点;


  5) 邻近堆置重物处、受振动显著影响的部位及基础下的暗浜处;


  6) 框架结构及钢结构建筑的每个或部分柱基上或沿纵横轴线上;


  7) 筏形基础、箱形基础底板或接近基础的结构部分之四角处及其中部位置;


  8)重型设备基础和动力设备基础的四角、基础形式或埋深改变处;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本工程沉降观测点均埋设于外墙边的混凝土柱上,个别观测标志点由于现场条件所限未布设,共布设14个观测点,具体点位见附件1检测附图。


  9沉降观测


  9.1观测仪器


  该项目仪器采用徕卡NA2水准仪,其精度为:每公里往返测高差中误差±0.30mm/km,同时配合水准测量专用的精密铟钢尺施测。现场采用闭合水准路线,等精度观测,最大限度减少误差。


  9.2观测级别及精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16第3.2.2条及表3.2.2规定,当地基基础设计为甲、乙级的建筑,对应的变形测量等级为二等,观测精度指标即测站高差中误差为±0.50mm,并以其二倍中误差作为极限误差。本次变形测量等级采用二等。


  9.3水准线路的观测限差


  (1)环闭合差 ≤1.0mm(n为测站数


  (2)测站前后视距差≤1.0m;


  







某房屋火灾后安全性检测报告


  4 车间建筑、结构概况


  本次受检车间为一栋单层钢筋混凝土排架结构房屋,建造于。该车间平面呈矩形,东西向长为99.00m,南北向跨度为26.00m,建筑面积约为2702.83m2,室内外高差约为0.15m,檐口高度约为12.60m。受检车间的钢筋混凝土框架柱截面尺寸主要为400mm×700mm,该车间在标高6.50m及9.50m处均设有连系梁,截面尺寸主要为250mm×500mm,在标高7.95m处设有T型吊车梁,吊车梁的截面尺寸为T900mm×500mm×180mm×100mm。车间屋面采用马鞍板构件搭设,目前受灾严重区域马鞍板构件已经拆除,墙体为烧结普通砖和混合砂浆砌筑,墙体厚度为240mm,其中车间在11轴处设有变形缝。受检车间建筑图纸具备齐全,结构图纸缺失。车间外貌现状见附件1检测照片1~照片2,内景现状见附件1检测照片3~照片4,车间结构平面图详见附件2检测附图1。


  5 检测的目的、范围和内容


  5.1 检测目的


  受检车间位于,建造于。该车间于2019年1月14日0时19分左右发生火灾,导致该车间主体结构混凝土结构层剥落,表面疏松变色,屋面局部马鞍板坍塌,墙面粉刷层大面积脱落,表层砂浆疏松,车间内部设施基本烧毁。


  5.3 检测内容


  (1)调查火灾过程、燃烧范围、过火面积,通过现场残存材料的状态分析判断火灾现场的温度;


  (2)过火后结构损伤情况调查,调查混凝土表面色泽、锤击反应、混凝土剥落、露筋、表层混凝土疏松情况;


  (3)车间受检区域主体结构变形检测;


  (4)采用钻芯法抽样检测灾区混凝土强度;


  (5)对车间主体结构构件及围护结构进行初步鉴定评级,提交火灾损伤检测报告。


  6 火灾过程、燃烧范围、燃烧物、残存物调查


  6.2 燃烧物、残存物


  根据调查,车间的可燃物主要为化学原材料。火灾发生后,车间内的主体结构构件混凝土剥落,表面疏松变色,墙面粉刷层大面积脱落,表层砂浆疏松,屋面局部马鞍板坍塌,设备,原材料、工装模具、酸洗设备基本烧毁,受火灾影响较大,13-19/A-D轴区域为重灾区,9-13/A-D轴区域为轻灾区,其余轴区域未过火。


  7 现场检测情况


  7.1 车间损伤检测


  火灾的主要影响范围为生产车间9~19/A~D轴区域,其中13-19/A-D轴区域为重灾区,9-13/A-D轴区域为轻灾区。现场主要对9-19/A-D轴区域钢筋混凝土梁、柱的外观颜色、裂缝、锤击反应、混凝土剥落和露筋及墙体外观颜色、裂缝等情况进行了详细检测。经技术人员现场调查: 车间重灾区构件表面基本被黑色覆盖,钢筋混凝土构件部分呈浅灰色,局部浅黄,并伴有裂缝,锤击声音柱局部较闷,其余较响,梁部分较闷,其余较响,吊车梁局部发闷,其余较响,混凝土表面疏松、剥落,填充墙伴有大量破损,面层大面积脱落,表层砂浆疏松等现场。车间轻灾区构件表面大部分被黑色覆盖,钢筋混凝土构件11~13/A~D轴并伴有裂缝,锤击声音柱部分较闷,其余较闷,梁局部较闷,部分较响,其余响亮,吊车梁局部发闷,其余响亮,局部混凝土表面疏松、剥落,其中11/D轴柱伴有局部露筋等现场,填充墙面层轻微脱落等。车7.2 车间倾斜与沉降检测


  为明确受检车间目前实际倾斜情况,现场采用TCR1202+R400型全站仪对车间受检区域柱构件垂直度进行测量,


  上述测量结果表明,车间混凝土柱构件南北向最大侧向位移为向南18mm,部分测点侧向位移基本均超出《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144-2008)表7.3.9规范限值≤H/1250。(注:柱构件垂直度测量包含施工误差)。


  7.3 车间相高差检测


  根据实际情况,本次检测采用TCR1202+R400型全站仪,车间选取设计处于同一水平面的牛腿进行相对高差检测,高于基准点为正值,低于基准点为负值。测量结果表明,房屋局部最大相对倾斜率为3.50‰,个别测点超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关于同类建筑结构相对倾斜的限值3‰(测量结果包含施工误差)。


  7.4 车间混凝土强度检测


  按照《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03:2007),在受检车间主体结构上采用钻芯法取样,测试混凝土的强度。测试结果表明,车间重灾区混凝土梁强度28.4MPa~28.6MPa,平均值为28.5MPa,混凝土强度等级推定为C25;混凝土吊车梁强度33.1MPa~45.4MPa,平均值为39.9MPa,混凝土强度等级推定为C30;混凝土柱强度24.9MPa~42.7MPa,平均值为32.7MPa,混凝土强度等级推定为C25。车间轻灾区混凝土梁检测强度为25.2MPa;混凝土吊车梁检测强度41.1MPa;混凝土柱强度28.6MPa~33.0MPa,平均值为30.8MPa,混凝土强度等级推定为C25。


  8 火灾后损伤分析评估


  8.1 火场温度分析


  重灾区混凝土柱表面基本被黑色覆盖,部分浅灰,局部呈浅黄色,混凝土严重脱落,锤击声音较闷,贯穿裂缝,表层酥松,依据《火灾后建筑结构鉴定标准》(CECS 252:2009)判定重灾区的最高温度约为>800℃;轻灾区局部混凝土柱呈浅灰,局部脱落、开裂,锤击较闷且混凝土粉碎和塌落,依据《火灾后建筑结构鉴定标准》(CECS 252:2009)判定轻灾区的最高温度约为300℃~500℃。


  8.2 火灾对混凝土强度影响分析


  根据《火灾后建筑结构鉴定标准》(CECS 252:2009)及有关资料:在高温下及冷却后,混凝土的强度总体上都会有一定程度的降低,温度越高,混凝土强度降低越严重。现场对混凝土构件表面进行锤击或取芯时,受检区域部分构件面层发生剥落、酥松等现象。混凝土强度测试表明,车间混凝土构件强度推定度等级重灾区混凝土柱为C25,混凝土梁为C25,混凝土吊车梁为C30,轻灾区为混凝土柱检测强度为25.2MPa,混凝土梁检测强度为41.1MPa,混凝土吊车梁为C40;其中未过火构件19/A轴柱下部强度为42.7MPa,11~12/D轴吊车梁检测强度为41.1MPa,受灾区混凝土检测推定强度均小于未过火构件混凝土检测强度。


  8.3 构件鉴定评级


  根据《火灾后建筑结构鉴定标准》(CECS 252:2009),依据构件烧灼损伤、变形、开裂,火灾后构件初步鉴定评级可分为4类(火灾后结构构件损伤状态不评Ⅰ级):


  状态Ⅱa——轻微或未直接遭受烧灼作用,结构材料及结构性能未受或仅受轻微影响,可不采取措施或仅采取提高耐久性的措施。


  状态Ⅱb——轻度烧灼,未对结构材料及结构性能产生明显影响,尚不影响结构安全,应采取耐久性或局部处理外观修复措施。


  状态Ⅲ——中度烧灼,尚未破坏,显著影响结构材料或结构性能,明显变形或开裂,对结构安全性或正常使用性产生不利影响,应采取加固或局部更换措施。


  状态Ⅳ——破坏,火灾中或火灾后结构倒塌或构件塌落;结构严重烧灼损坏、变形损坏或开裂损坏,结构承载能力丧失或大部分丧失,危及结构安全,必须立即采取安全支护、彻底加固或拆除更换措施。


  根据受检区域混凝土构件表面的颜色、锤击反应、剥落情况、火灾后的混凝土强度及承重墙体表面颜色、裂缝对构件进行鉴定评级。


  9 结论与建议


  9.1 结论


  本次受检车间为一栋单层钢筋混凝土排架结构房屋,该车间平面呈矩形,东西向长为99.00m,南北向跨度为26.00m,建筑面积约为2702.83m2。该车间主要作为钢材进行酸洗作业车间使用。通过对车间9~19/A~D轴区域各构件的检测,得出以下结论:


  (2)检测结果表明,车间重灾区构件表面基本被黑色覆盖,钢筋混凝土构件部分呈浅灰色,局部浅黄,并伴有裂缝,锤击声音柱局部较闷,其余较响,梁部分较闷,其余较响,吊车梁局部发闷,其余较响,混凝土表面疏松、剥落,填充墙伴有大量破损,面层大面积脱落,表层砂浆疏松等现场。车间轻灾区构件表面大部分被黑色覆盖,钢筋混凝土构件11~13/A~D轴并伴有裂缝,锤击声音柱部分较闷,其余较闷,梁局部较闷,部分较响,其余响亮,吊车梁局部发闷,其余响亮,局部混凝土表面疏松、剥落,其中11/D轴柱伴有局部露筋等现场,填充墙面层轻微脱落等;


  (3)测量结果表明,车间局部最大相对倾斜率为3.50‰,个别测点超出相关规范要求;


  (4)测量结果表明,车间受检区域混凝土柱构件南北向最大侧向位移为向北18mm,部分测点侧向位移基本均超出相关规范要求;


  (5)钻芯法测试混凝土的强度测试结果表明,车间重灾区混凝土梁强度等级推定为C25,混凝土吊车梁强度等级推定为C30,混凝土柱强度等级推定为C25;车间轻灾区混凝土梁检测强度为25.2MPa,混凝土吊车梁检测强度为41.1MPa,混凝土柱强度等级推定为C25;


  (6)依据混凝土表面的颜色、锤击反应、剥落情况、火灾后的混凝土强度以及现场烧毁和残留物残留情况判断,火灾时混凝土表面重灾区最高温度>800℃,轻灾区最高温度约为300℃~500℃;


  (7)根据《火灾后建筑结构鉴定标准》(CECS 252:2009)判定,受检区域钢筋混凝土柱的初步鉴定评级为局部为Ⅱa,其余为Ⅲ和Ⅱb;钢筋混凝土梁初步鉴定评级为局部为Ⅱa,其余为Ⅲ和Ⅱb;钢筋混凝土吊车梁初步鉴定评级为局部为Ⅲ,其余为Ⅱb和Ⅱa;车间填充墙的初步鉴定评级为局部为Ⅱa,其余为Ⅲ。







  某公司火灾后损伤状况检测报告


  4 厂房建筑、结构概况


  本次受检厂房为一栋五层房屋,其中一至四层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房屋,五层为砖混结构,建造于2011年。该厂房平面呈矩形,东西向长为42.00m,南北向宽为28.00m,建筑面积约为4704.00m2,室内外高差约为0.15m,檐口高度约为20.00m。受检厂房的设计单位为,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均不详,该厂房火灾前主要作为办公、生产、储备场所使用。


  受检厂房一至四层结构形式为混凝土框架结构,五层为砖混结构。厂房东西方向共6列柱,柱距均为7.00m,南北方向共4跨,跨度均为7.00m;厂房框架柱截面尺寸主要为500mm×500mm,框架梁截面尺寸主要为240mm×600mm与240mm×670mm;房屋楼屋面板均为现浇混凝土板,板厚为120mm;房屋填充墙与承重墙均为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和混合砂浆砌筑,墙体厚度为240mm。厂房主体结构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均为C30;目前受灾严重区域部分填充墙构件已经拆除,受检厂房结构图纸部分缺失,暂无建筑图纸。


  5 检测的目的、范围和内容


  5.1 检测目的


  受检厂房位于,建造于年。该厂房发生火灾,导致该厂房二层和三层部分结构构件混凝土剥落,表面疏松变色,局部构件大面积裸露钢筋,墙面粉刷层大面积开裂,脱落,表层砂浆疏松,厂房内部设施基本烧毁。为了解该厂房灾后受损情况,特委托对厂房进行火灾后检测,为后续厂房处置提供技术依据。


  5.3 检测内容


  (1)调查火灾过程、燃烧范围、过火面积,通过现场残存材料的状态分析判断火灾现场的温度;


  (2)过火后结构损伤情况调查,调查混凝土表面色泽、锤击反应、混凝土剥落、露筋、表层混凝土疏松情况;


  (3)受检厂房结构变形检测;


  (4)采用钻芯法抽样检测灾区混凝土强度;


  (5)对受检厂房结构进行初步鉴定评级,提交火灾损伤检测报告。


  6 火灾过程、燃烧范围、燃烧物、残存物调查


  6.1 火灾过程、燃烧范围调查


  火灾持续时间约为2个小时,起火部位处于厂房二层2~3/C~D轴区域,起火原因为含苯成分可燃气体触遇火源爆燃。根据现场调查,火灾导致了该厂房受灾区结构构件混凝土剥落,表面疏松变色,局部构件大面积裸露受力钢筋,墙面粉刷层大面积开裂,脱落,表层砂浆疏松,厂房内部设施基本烧毁等;厂房的主要过火面积约1760.00m2,其中重灾区为二层1~4/A~E轴(不包括楼梯间)以及三层1~4/A~E轴(不包括楼梯间),轻灾区为二层4~7/A~E(包括2~3层楼梯间及1层与4层楼梯间及电梯井)轴,其余部位为未过火区。分区图详见图6.1~6.5。


  6.2 燃烧物、残存物


  根据调查,厂房的可燃物主要为砂纸原材料,纸盒产品等。火灾发生后,该厂房受灾区结构构件混凝土剥落,表面疏松变色,局部构件大面积裸露受力钢筋,墙面粉刷层大面积开裂,脱落,表层砂浆疏松,厂房内部设施基本烧毁,其中重灾区为二层1~4/A~E轴(不包括楼梯间)以及三层1~4/A~E轴(不包括楼梯间),轻灾区为二层4~7/A~E(包括2~3层楼梯间及1层与4层楼梯间及电梯井)轴,其余部位为未过火区。根据本次现场调查及检测,厂房一层及二层已初步清理,现场残存物情况见表6.1。


  7 现场检测情况


  7.1 厂房损伤检测


  火灾的主要影响范围为,其中重灾区为二层1~4/A~E轴(不包括楼梯间)以及三层1~4/A~E轴(不包括楼梯间),轻灾区为二层4~7/A~E轴(包括2~3层楼梯间及1层与4层楼梯间及电梯井),其余部位为未过火区。现场主要对钢筋混凝土梁、柱的外观颜色、裂缝、锤击反应、混凝土剥落和露筋及墙体外观颜色、裂缝等情况进行了详细检测。经技术人员现场调查:厂房重灾区构件表面大部分被熏黑,钢筋混凝土构件部分呈浅灰色,局部浅黄,并伴有裂缝,主体构件锤击声音局部较闷,部分混凝土表面疏松、剥落,填充墙伴有大量破损,面层大面积脱落起皮,表层砂浆疏松,塑料板隔墙基本烧毁变形,局部烧光等。厂房轻灾区构件表面部分被熏黑,钢筋混凝土构件粉刷层伴有开裂,主体构件锤击声音基本较响,局部混凝土表面疏松、剥落;填充墙面层轻微脱落,塑料板隔墙局部现场拆除,其余基本完好等。厂区未过火区粉刷层起皮,局部脱落,墙体具有贯通裂缝,混凝土表面局部被熏黑,其余基本未变色,基本设施基本良好。


  7.2 厂房倾斜与沉降检测


  为明确受检厂房目前实际倾斜情况,现场采用TCR1202+R400型全站仪对受检厂房整体倾斜进行测量。测量结果表明,厂房整体倾斜无明显规律,东西向最大倾斜率为向西倾斜3.87‰,南北向最大倾斜率为向南倾斜5.90‰,部分测点侧向位移超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中规定的房屋整体倾斜4.0‰的限值


  7.3 厂房相高差检测


  根据实际情况,本次检测采用TCR1202+R400型全站仪,厂房选取设计处于同一水平面的牛腿进行相对高差检测,高于基准点为正值,低于基准点为负值。测量结果表明,房屋局部最大相对倾斜率为3.66‰,个别测点超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关于同类建筑结构相对倾斜的限值3‰·


  7.4 厂房混凝土强度检测


  按照《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03:2007),在受检厂房主体结构上采用钻芯法取样,测试混凝土的强度。测试结果表明,厂房重灾区混凝土构件强度在21.3MPa~42.0MPa之间,平均值为34.1MPa,混凝土强度等级推定为C20;厂房轻灾区混凝土构件强度在29.3MPa~43.1MPa之间,平均值为37.9MPa,混凝土强度等级推定为C25;厂房未过火区混凝土构件强度在34.0MPa~41.3MPa之间,平均值为37.7MPa,混凝土强度等级推定为C30。检测结果见表7.4。


  8 火灾后损伤分析评估


  8.1 火场温度分析


  重灾区混凝土构件表面基本呈浅灰色,局部呈浅黄色,锤击声音较闷,混凝土粉碎和塌落,面层并伴有贯穿裂缝,表层酥松,依据《火灾后建筑结构鉴定标准》(CECS 252:2009)判定重灾区的最高温度约为>800℃;轻灾区局部混凝土柱呈浅灰,略显粉红,局部脱落、开裂,锤击较响,且留下较明显的痕迹,依据《火灾后建筑结构鉴定标准》(CECS 252:2009)判定轻灾区的最高温度约为300℃~500℃。


  8.2 火灾对混凝土强度影响分析


  根据《火灾后建筑结构鉴定标准》(CECS 252:2009)及有关资料:在高温下及冷却后,混凝土的强度总体上都会有一定程度的降低,温度越高,混凝土强度降低越严重。现场对混凝土构件表面进行锤击或取芯时,受检厂房部分构件面层发生剥落、酥松等现象。测试结果表明,厂房重灾区混凝土构件强度在21.3MPa~42.0MPa之间,平均值为34.1MPa,混凝土强度等级推定为C20;厂房轻灾区混凝土构件强度在29.3MPa~43.1MPa之间,平均值为37.9MPa,混凝土强度等级推定为C25;厂房未过火区混凝土构件强度在34.0MPa~41.3MPa之间,平均值为37.7MPa,混凝土强度等级推定为C30,受灾区域混凝土强度低于设计值。受灾区混凝土检测推定强度均小于未过火区混凝土检测强度及混凝土设计强度。


  8.3 构件鉴定评级


  根据《火灾后建筑结构鉴定标准》(CECS 252:2009),依据构件烧灼损伤、变形、开裂,火灾后构件初步鉴定评级可分为4类(火灾后结构构件损伤状态不评Ⅰ级):


  状态Ⅱa——轻微或未直接遭受烧灼作用,结构材料及结构性能未受或仅受轻微影响,可不采取措施或仅采取提高耐久性的措施。


  状态Ⅱb——轻度烧灼,未对结构材料及结构性能产生明显影响,尚不影响结构安全,应采取耐久性或局部处理外观修复措施。


  状态Ⅲ——中度烧灼,尚未破坏,显著影响结构材料或结构性能,明显变形或开裂,对结构安全性或正常使用性产生不利影响,应采取加固或局部更换措施。


  状态Ⅳ——破坏,火灾中或火灾后结构倒塌或构件塌落;结构严重烧灼损坏、变形损坏或开裂损坏,结构承载能力丧失或大部分丧失,危及结构安全,必须立即采取安全支护、彻底加固或拆除更换措施。


  根据受检区域混凝土构件表面的颜色、锤击反应、剥落情况、火灾后的混凝土强度及承重墙体表面颜色、裂缝对构件进行鉴定评级。


  9 结论与建议


  9.1 结论


  本次受检厂房为一栋五层房屋,其中第一至第四层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房屋,第五层为砖混结构,建造于2011年。该厂房平面呈矩形,东西向长为42.00m,南北向跨度为28.00m,建筑面积约为4704.00m2,该厂房主要火灾前主要作为办公、生产、储备场所使用。通过对上海锦莘仑实业有限公司厂房各构件的检测,得出以下结论:


  (1)根据火灾事故认定书,起火部位处于厂房2楼2~3/C~D轴区域,起火原因为含苯成分可燃气体遇火源爆燃;


  (2)检测结果表明,厂房重灾区构件表面基本呈浅灰色,局部浅黄,并伴有裂缝,主体构件锤击声音局部较闷,其余较响,部分混凝土表面疏松、剥落,填充墙伴有大量破损,面层大面积脱落起皮,表层砂浆疏松等。厂房轻灾区构件表面部分被熏黑,钢筋混凝土构件面层伴有贯通裂缝,主体构件锤击声音基本较响,局部混凝土表面疏松、剥落;填充墙面层轻微脱落等。厂区未过火区粉刷层起皮,局部脱落,墙体具有贯通裂缝,混凝土表面局部被熏黑,其余基本未变色,基本设施基本良好;


  (3)测量结果表明,厂房局部最大相对倾斜率为3.66‰,个别测点超出相关规范要求;


  (4)测量结果表明,厂房整体倾斜无明显规律,东西向最大倾斜率为向西倾斜3.87‰,南北向最大倾斜率为向南倾斜5.90‰,部分测点侧向位移超出相关规范要求;


  (5)钻芯法测试混凝土的强度测试结果表明,厂房重灾区混凝土构件强度在21.2MPa~42.0MPa之间,平均值为34.07MPa,混凝土强度等级推定为C20;厂房轻灾区混凝土构件强度在29.3MPa~43.1MPa之间,平均值为37.9MPa,混凝土强度等级推定为C25;厂房未过火区混凝土构件强度在34.0MPa~41.3MPa之间,平均值为37.7MPa,混凝土强度等级推定为C30;


  (6)依据混凝土表面的颜色、锤击反应、剥落情况、火灾后的混凝土强度以及现场烧毁和残留物残留情况判断,火灾时混凝土表面重灾区最高温度>800℃,轻灾区最高温度约为300℃~500℃;


  (7)根据《火灾后建筑结构鉴定标准》(CECS 252:2009)判定,厂区重灾区的混凝土主体结构构件初步鉴定评级基本为Ⅲ级,墙体基本为IV级;厂区轻灾区的混凝土主体结构构件初步鉴定评级基本为Ⅱb级,墙体基本为Ⅲ级;厂区未过火区区的混凝土主体结构构件初步鉴定评级基本为Ⅱa级,墙体均为Ⅱb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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